签了房产认购书可以退定金吗

房产纠纷 2024-05-16 20:04:00   点击量 : 8847  

作者 : 网络

一、签了房产认购书可以退定金吗

商品房预约合同亦称为购房意向声明,乃房地产开发商在正式对外销售房产之前,以书面形式与有意向选购该物业的购房者签署的协议。

此为当前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易中的常规操作模式。

那么,若签订完预约合同之后,却决定不购置此房产,定金是否能够退还呢?这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种情况:

1.倘若购房者并未依照预约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签署正式合约,即构成买方向卖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卖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

反之,如卖方在预约合约所约定的期限届满之际,将预定之房产出售予其他人,以致未能正式缔结购房合同,此时,即属于卖方违约。

在此情况之下,卖方须支付两名定金作为赔偿。

2.双方如能于预约合同约定的期限之内正式签署购房合同,则自该购房者履行其义务起,定金便可抵扣购房款,或者由卖方予以收回。

在整个履行正式购房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的,均适用“不可退还”或者“予以双倍退还”的规则。

3.若双方皆无以上述第一条中所述违约情形,仅因在保留(销售)契约以及增补协议内容上无法取得共识,进而未能顺利签约,则卖方应对定金全额返回给购房者。

4.若在购房者在签署正式购房合同时,对预约合同中已经明确的条件,诸如房价、住房编号、建筑面积等进行更改,从而导致签约未能成功,这将被视为是一种违约行为。

倘若购房者违约,则订金将不予退还;若卖方违约,那么其需支付两倍定金作为补偿。

5.最后一类情况,便是商品房预约合同无效。

在此情况下,定金自然应当全额返还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子定金可以退吗

针对购买房屋之定金是否能够退还这一问题,我们列举了以下三种可能的状况及相关解决方案:首先,如若因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共识,从而导致买方希望解除交易,卖方通常会毫不犹豫地将定金归还给买方。

若卖方不予退还,买方则有权向当地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申述。

如果卖方在销售房产期间未能全面出示"五证"等相关手续,则其行为便已构成违法违规,在此前提下,买方完全可直接向卖方提出终止协议请求并索回所付定金。

最后,倘若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内存在关于定金退返的条款设置,那么只要相关条件满足规定,均可以根据这些约定条款要求卖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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