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二手房交易过户时买卖双方需要带哪些资料?)

房产纠纷 2024-05-16 20:03:01   点击量 : 8206  

作者 : 网络

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卖方可提供以下一系列必备文件以确保交易合法有效:一是身份证明,即卖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二是户口本,包括房屋所有人的个人户口簿原件以及其复印件;三是房屋产权证明,其中包含了房屋业主的所有权证书、原始购买发票(复制品)以及购房合同等重要文件;四是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人士则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书的复印件,若未婚或者离异,也需向监管机构提交相关的单身证明或是离婚证明;五是共有产权人声明,若是该套房屋由多人共同拥有,卖家就必须出具他们共同决定出售的书面声明;六是产权人印章,此乃有时之必需品;七是土地使用权证,如若房屋所属地面部分拥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那么这份证明也应当呈上;八是房屋核档证明,以此来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其性质特征;九是房屋转移证明材料,以此来证明房屋所有权将要实现其从卖方到买方的真正转移;十是房屋买卖合同,这之中包含了该房屋在首次交易时所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十一是房屋的分层分户平面图,这类图须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进行绘制;十二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份证明用于阐述房屋所有权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完成从卖方到买方的实际转移;十三是房屋维修资金缴付证明,这个只有在新房交付之后才会涉及到的文件;最后,便是由契税完税凭据所组成的税收缴纳证明,用于证明买家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的购税义务。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必要的准确材料可能会因各地区的法律法规差异而产生略微的变动与调整,因此具体的要求应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为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找中介买二手房全部流程是怎样的

1.参观房屋时,我们通常借助于房产中介机构进行资源展示;

2.接下来是签署定金协议以及居间协议,一旦成功签订这些条款,您将需要支付定金;

3.紧接着,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被指定签署,此外,这份合同也将会在网络上进行必要的合同备案流程;

4.接着,首付款将被支付,如果房屋上家存在贷款抵押,他们极有可能使用首付款来进行前期欠款偿还;

5.下一步,请启动下家的贷款程序,他们需要携带商品房购买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6.然后,办理过户交易手续,当所有过户手续都完成后,交易中心将为您提供收件收据;

7.领取房产证是下一个重要步骤,在收件收据发出之后的二十内,您即可拿到自己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8.最后,贷款银行将按照约定,向下家的帐户发放相应的贷款资金,具体放款期限则可能取决于产权认证完成的时机和下家与银行之间的协商结果;

9.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剩余款项,至此,整个购置过程便全部顺利完成。

二手房交易过户时买卖双方需要带哪些资料?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手房交易卖方需提供哪些资料?

卖方身份证原件/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
若卖方有未成年人,需承诺公证书
若需提前还贷:
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卡/房产抵押合同
产权证及土地证
5.办理交易过户:(产权过户时间为一周)
买卖双方亲自前往房产局办理,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委托办理,需出具公正委托书)办理交易过户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过户同时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税费,卖方需提供原购房发票.
6.办理土地证过户:
买方可单独办理,需准备新产权证、旧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契约、买方身份证原件。
银行放款到卖方账户。
7.户口迁出、房屋交验,费用结清:
水、电、煤气、物管费、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钥匙交接,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支付房屋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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