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毁约中介费不退吗

房产纠纷 2024-02-08 20:27:33   点击量 : 7522  

作者 : 网络

一、买房毁约中介费不退吗

不退还,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

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因此,现实中要是房屋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居间行为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即使买卖双方最终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仍然需要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二、中介费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1、中介存在违约行为,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需退还中介费;

2、中介未促成交易。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居间协议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产中介公司介入二手房产买卖双方购房交易中属于法律上所称的居间合同关系。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房产中介作为居间人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购房房源、客源、买卖等服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获得相应的居间费用,且居间费用由买卖双方承担。

若买卖双方解除了购房合同自行解决纠纷。或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关于居间协议中的居间服务费用还需要以合同约定承担吗?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后,双方都必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执行,如果一方违约或者强制解除合同的,则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情况下还应当对中介费支付,中介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处理。如果你还有其他内容,直接咨询下方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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