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新“国”出台,将开展“以房养老”试点

初入职场 2023-11-20 00:18:42   点击量 : 7521  

作者 : 个人简历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这个被业内称之为保险新“国十条”的意见,已不再是狭义上的行业概念,高度关注民生成意见的最大亮点,影响每一个普通百姓的生活。

探索试点食品安全强制险

意见明确,将会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此外,在车险领域,费率市场化改革将会稳步推进,这也意味着车险价格将越来越与市场挂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物流保险”“演艺责任险”等新险种也会得到国家更多的鼓励,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

“减税养老”将适时试点

意见明确,将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包括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明确将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意味着我国酝酿已久的“减税养老”将正式实现。

“减税养老”就是投保人不是投保的每月缴税,而是领取养老金之日再缴税,这是一种推迟缴税,是幅度较大的税收优惠。

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医疗领域,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的将更多。意见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对于地震灾害等“巨灾保险”,意见明确,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另外,“三农”领域将试点农产品价格保险,今后,农民将可以选择到更多的“三农”保险产品。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churuzhichang/71921.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