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假计算方式(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

初入职场 2023-11-15 17:37:33   点击量 : 3687  

作者 : 个人简历

带薪年假计算方式

休息休假权,是我国《劳动法》载明的劳动者基本权利。那么带薪年假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下面CN人才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带薪年假计算方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哦~

带薪年假的时间

职工享受带薪年假的天数,是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来计算的。为此,省劳动保障厅明确,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既包括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职工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职工本人档案材料,准确计算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对于缺少档案材料的职工,应由职工提供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经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后,确定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

对于连续工作刚满12个月的职工,该职工本年度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该职工符合年休假条件之日起的本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5天,折算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未休年假的补偿

以浙江省的情况为例,该省的劳动保障厅还明确指出,如果是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当年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征求职工本人意见后,用人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补休未休完的部分年休假。还有一种办法是,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不能全部休完年休假的,除正常工资收入外,应当按照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额外支付职工相当于其日工资收入2倍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与带薪年假

用于计算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以职工应当休假年度的本人工资(不含加班加点工资)进行计算,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

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

如果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单位时,未享受年休假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将职工的劳动合同顺延至职工休完年休假,待职工休完年休假后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这就意味着企业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职工年休假尚未休的,可以让职工先休完年休假,再到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手续。企业也就不必支付3倍的工资报酬。

不定时工作制

依法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适用未休年休假需支付3倍工资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科学合理地确定职工的劳动报酬。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企业来说,将年薪制员工的工作时间申请为不定时工作制,当员工未休年休假时,就可以免除支付3倍工资报酬。

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

年假是法定福利,企业应当遵守,员工也非常关注和重视,涉及到员工本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HR应对年假政策准确掌握,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今天就关于年假的相关问题详细解析。

1.适用单位范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2.享受年假条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二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其中的连续工作1年,后续出台的条例中有一些调整,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所以年假的条件应按照累计工作时间计算,只要累计工作时间1年及以上,就符合年休假规定。

3.年假天数的规定

1-10年:5天;10(含)-20年:10天;20年(含)以上15天。

4.年假天数计算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举个例子1:小王2019年10月1日入职某公司,工作年限累计8年3个月,计算小王2019年可休年假天数是多少?

答:小王年假天数应为5天。

5.年假是单位安排?还是个人安排?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集中安排员工休假,本人请年假要经过批准后才可以休,否则可视为旷工处理。

计算小王折算后的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即92/365×5=1.26,所以小王2019年可休1天。

6.未休的年假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7.未休年假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小王2019年10月1日入职,2020年1月1日离职,月工资标准为15000元,没有加班工资,因单位原因未休年假,小王的年假工资是多少?

答:小王的年假天数折算后为1天(详见例子1),小王的日工资为15000/21.75=689.66元,按照规定,应支付小王年假工资为689.66×2=1379.32(年假当天正常工作,工资已经包含15000内)。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总结为两种情况:

因单位原因未安排的,需要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给本人。

因员工本人原因的,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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