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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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报告1
跟着物业办理标准的连续美满,业主、利用人法制见解的连续加强,办理部分监督办理力度连续加强,栖身小区违法搭建环境获得了有效把握。可是在部分栖身小区仍然存在着擅悠闲天井、庭园、阳台等部位搭建违法构筑物和构筑物,擅自占用大家部位、破坏房屋承重布局等现象,特别是一些高档小区居民入住后,呈现了比较紧张的违法搭建情况,如有的业主、利用人擅悠闲房屋平台搭建阳光屋,乃至加层、改建、扩建、开挖地下室,不但紧张毁坏了小区的集体筹划与和谐的环境,还感化了相邻业主、利用人的平常糊口生涯,激发了很多矛盾胶葛。
1、华阳地区栖身物业装修存在的紧张题目 近几年,跟着房地产
2、三级市场的活泼,高档商品房室第中二次装修入手下手增多,由此各种违章行动和违章搭建时有产生,引发社会的珍视,从房地办如今所把握的环境分析,紧张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主将原房屋从里到外完全进行装修或改建,变化了原始计划风致,如外墙立面安置玻璃幕墙,将承重墙排除后从头扩建,底层门厅、平台搭建成房间等等,违章面积在10~60M2不等。
(二)利用的装潢材料比较高级、新鲜,凡装修过的房屋均超出原房屋计划标准,对小区环境感化相对较小,与周边房屋的模样能根本保存同等。
(三)相邻干系矛盾不彪炳,业主委员会平常也不直接干涉干涉,只是对太过超过范畴的违章构筑回声较大。
(四)因为业主身份比较特别包括一部分系境外业主,物业公司较难直接进行劝阻,怕感化办理费的平常交付。 基于以上近况从物业公司反应:觉得当局办理部分惩罚力度不敷,对违章户的惩罚达不到威慑效用,别的迫于办理费拖欠,只能劝阻,没法制止施工,不然产生辩论物业公司很被动。 但是作为搭建的业主却觉得:因为房屋计划在利用上不尽公道,且已陈腐,所以当新购房业主入住或原业主二次装修时,每每请专业装潢计划单位对房屋从头按本性化进行室内布局,加上在经济上有付出本领,使上述违章行动时有产生,因为树范效应,对其他业主感化较大,有趋同偏向。
2、进一步加强物业装修网格化办理的发起
(一)各物业办理公司该当加强对室第装修的教导和监督
1、加强典范装修行动的宣扬和教导 物业办理公司该当根据《物业办理条例》、《上海市室第物业办理法则》的法则和《前期物业办理办事公约》或《物业办理办事公约》、《室第利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商定,践诺对业主装修室第的办理职责,并订定《室第装修须知》,配备相干的专业人员,加强对业主装修室第的宣扬、教导和监督。
教导物业办理公司将《室第装修须知》在所办理的物业小区内一并公告。同时,把《室第装修须知》送达物业办理地区内待装修的业主或利用人并签收。
2、加强室第装修前的办理 要求物业办理公司在为业主或利用人办理入停止续时,必须告知《条例》中法则的不得破坏房屋承重布局、毁坏房屋表面和违法搭建等室第装修的制止行动。制止敲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随便安排空调室外机和安置防盗办法等注意事变。 业主或利用人在装修室第前,要求其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室第装修计划图、施工方案)等书面告知物业办理公司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 要求物业办理公司对业主或利用人供给的室第装修计划图、施工方案中有违背室第装修制止行动的发起整改定见。
为加强对施工单位装修行动的办理,物业办理公司可与室第装修施工单位签订《室第装修办理和谈》。
3、加强对室第装修活动的平常巡查和监督 物业办理公司该当明了由专人当真对室第装修活动的教导、监督和办理。当有业主或利用人已入住的,该当鞭策装修的业主、利用人或施工单位服从施工功课时候,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紧张噪声的施工。
物业办理公司对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和构筑材料及装修施工阶段触及水、电、气和布局等潜藏工程的,每天该当加强现场巡查和查抄(包括节假日)并做好记录,发觉违规现象,该当及时采纳有效办法进行劝阻、禁止并鞭策改正。
对破坏房屋承重布局、毁坏房屋表面、违章搭建等违法装修行动且拒不整改的业主或利用人及室第装修单位,物业办理公司该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告相干行政办理部分依法处理。同时,物业办理公司该当责成违规装修的施工人员中断施工。
4、加强知法、守法和践约意识
物业办理公司该当鞭策业主或利用人服从《条例》等相干法则、服从《室第利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商定。
物业办理公司与室第装修单位签订和谈》的,该当鞭策其践诺《和谈》。在室第装修施工结束后,物业办理公司该当及时收回小区临时出 入证。对造成房屋和办法配置破坏的,物业办理公司该当责成责任人及时进行修赔。
物业办理公司对室第装修单位的违约行动,可根据《和谈》的商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拿起民事诉讼。
在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室第小区,业主或利用人违法装修经劝阻。禁止无效的,房产开辟商或相干业主或利用人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公约》、《室第利用公约》的商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拿起民事诉讼。
(二)业主委员会该当阐扬自治办理效用
业主委员会该当凡是查抄物业办理公司的办理和办事状况,鞭策室第装修的业主或利用人服从有关的标准和商定,及时调束装修不当 引发的相邻胶葛,对业主或利用人违法行动进行劝阻、禁止并鞭策其整改。
对业主或利用人违背《业主公约》劝阻无效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经过议定,业主委员会可向人民法院拿起民事诉讼。
(三)各区县房地局该当加强对违法装修的行政法律
区房地局连续美满行政法律工作程序。对物业办理公司不践诺法定办理办事和任务等行动,该当根据《条例》和《法则》的相干法则责令其改正,并可处响应的罚款。对物业办理公司违背《条例》和《法则》情节紧张的,区县房地局可作出低落天资等级的惩罚,直至撤消天资证书。
区县房地局接到对业主或利用人违法装修的投诉,该当及时受理、备案并到现场查看、取证。核实,经核对属实的,根据《条例》的相干法则,责令其期限改正,可并处响应的罚款。
加强居住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报告2
随着物业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业主、使用人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居住小区违法搭建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区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园、阳台等部位搭建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擅自占用公共部位、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现象,特别是一些高档小区居民入住后,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违法搭建情形,如有的业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阳光屋,甚至加层、改建、扩建、开挖地下室,不但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与和谐的环境,还影响了相邻业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
一、华阳地区居住物业装修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活跃,高档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装修开始增多,由此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搭建时有发生,引起社会的重视,从房地办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主将原房屋从里到外彻底进行装修或改建,改变了原始设计风格,如外墙立面安装玻璃幕墙,将承重墙拆除后重新扩建,底层门厅、平台搭建成房间等等,违章面积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装饰材料比较高级、新颖,凡装修过的房屋均超过原房屋设计标准,对小区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与周边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邻关系矛盾不特出,业主委员会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对过分超出范围的违章建筑反响较大。
(四)由于业主身份比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业主,物业公司较难直接进行劝阻,怕影响管理费的正常交付。
基于以上现状从物业公司反映:认为政府管理部门处罚力度不够,对违章户的处罚达不到威慑作用,另外迫于管理费拖欠,只能劝阻,无法阻止施工,否则发生冲突物业公司很被动。
然而作为搭建的业主却认为:由于房屋设计在使用上不尽合理,且已陈旧,所以当新购房业主入住或原业主二次装修时,往往请专业装潢设计单位对房屋重新按个性化进行室内布局,加之在经济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违章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示范效应,对其他业主影响较大,有趋同倾向。
二、进一步加强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建议
(一)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住宅装修的指导和监督
1、加强规范装修行为的宣传和指导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住宅使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约定,履行对业主装修住宅的管理职责,并制订《住宅装修须知》,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加强对业主装修住宅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将《住宅装修须知》在所管理的物业小区内一并公告。同时,把《住宅装修须知》送达物业管理区域内待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并签收。
2、加强住宅装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为业主或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告知《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和违法搭建等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随意安置空调室外机和安装防盗设施等注意事项。
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住宅前,要求其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等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中有违反住宅装修禁止行为的提出整改意见。
为加强对施工单位装修行为的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可与住宅装修施工单位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3、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明确由专人负责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当有业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物业管理公司对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和建筑材料及装修施工阶段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的,每天应当加强现场巡视和检查(包括节假日)并做好记录,发现违规现象,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
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违章搭建等违法装修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业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责成违规装修的施工人员停止施工。
4、加强知法、守法和履约意识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约定。
物业管理公司与住宅装修单位签订协议》的,应当督促其履行《协议》。在住宅装修施工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收回小区临时出 入证。对造成房屋和设施设备损坏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责成责任人及时进行修赔。
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装修单位的违约行为,可依据《协议》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装修经劝阻。制止无效的,房产开发商或相关业主或使用人可依据《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约》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管理作用
业主委员会应当经常检查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状况,督促住宅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有关的法规和约定,及时调解装修不当 引起的相邻纠纷,对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
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劝阻无效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各区县房地局应当加强对违法装修的行政执法
区房地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对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法定管理服务和义务等行为,应当根据《条例》和《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可处相应的罚款。对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条例》和《规定》情节严重的,区县房地局可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区县房地局接到对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装修的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立案并到现场调查、取证。核实,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并处相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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