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

初入职场 2023-10-18 21:24:05   点击量 : 2940  

作者 : 职场小助手

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要求,为充分调动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管理水平,探索医院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护理人员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同工同酬,更好地促进护理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经讨论完善以下绩效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金分配原则

1、护理部提出指导性意见,大科统一操作。

2、护理人员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倾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

3、护理人员绩效分配应体现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四个维度。

4、科护士长根据护理部指导意见,结合本片区实际,制定本大科考核指导方案。

5、各护理单元制定本单元绩效分配方案;科护士长根据分配方案进行核查;再经护理部认可后交财务处执行。

6、医院在职护士与聘用护士同条件享受绩效分配。

7、各护理单元绩效分配方案总体构成:本方案所显示系数占70%;工作量占20%;工作质量占10%。

二、绩效考核方案

1、院龄、学历、岗位职称系数:

院龄、学历、职称体现护士工作经验和能力,岗位体现护士的工作能力,反映能承担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按院龄、学历、岗位设置奖金系数,各大科统一协调。

(1)护士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结束轮转定科后,进入临床系数为1;

(2)进入科室后,本科生加系数0.03,大专生加系数0.02,中专生加系数0.01;

(3)院龄6-10年护士基本系数+0.03;院龄11-15年护士基本系数+0.08;院龄16年以上护士基本系数+0.15;

临床科室设4个岗级:

护士长: 1.4-1.6;

总责护士:1.2-1.4;

轮班护士:1.0;

非轮班护士:接触治疗、处理医嘱1.0;不接触者0.9

(4)职称:护师+0.01;主管护师+0.02;副主任护师+0.03;

(5)专科护士:在本专业领域并发挥作用+0.01;

(6)各病区质控护士、带教组长、安全员另加权系数0.01;

(7)中途中断护理工作(停职),中断前的工龄不累计;

2、夜班:

夜班体现护士的工作辛苦与风险,小夜班、大夜班加权系数各0.01-0.02(不同年资护士值夜班,加权系数不同,年龄

3、考勤:

(1)考勤直接体现工作态度、工作量等,各病区根据医院《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2)出勤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4、法定节假日值班:

法定节假日值班体现护士的工作风险与劳动强度,护士每天加权系数0.01。

5、患者满意度:

患者满意度直接体现护士的综合能力与服务品质,各病区根据每月病人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奖励与惩罚。

6、护理质量:

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体现工作质量,各病区根据护理部督查、病区自查结果进行奖励与惩罚。

7、科研教学:

科研教学间接体现护士的工作能力,各病区根据带教、科研结果进行奖励与惩罚。

护理部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

  为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优化基本医疗服务,乡镇卫生院制定绩效考核细则是很有意义的。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参考!

  为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枢纽作用,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平、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方案》(青卫农〔2009〕23号)等文件精神,针对2012年度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经修订制定2013年度方案。

  一、定义

  绩效定义为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 在追求内部管理与外部效应、数量与质量、经济因素与伦理政治因素、刚性规范与柔性机制相统一的基础上, 获得产出( 服务) 的最大化。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职能,提高为农牧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一致性的原则

  在全县范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基本一致,考核方法一致。

  (二)坚持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客观地反映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同一发展水平的卫生院采取相同的考核标准,公开考核结果。

  (三)坚持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并重的原则

  通过考核,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和谐健康发展。

  四、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建立四个机制。逐步建立良好的政府投入补助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和社会民主监督机制。质量与效率统一、协调的工作评价机制,促进乡镇卫生院工作目标的完成,增强职工的事业成就感和集体荣誉感。

  2、实现五个转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由医疗服务向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和群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补助向按服务结果付费转变。

  3、达到一个目的。以维护农民健康权益为中心,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内容和卫生服务功能确定绩效考核指标框架, 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二级指标的个人绩效考核方案, 在此框架内选取适宜三级指标, 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院内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其中, 对于个人绩效考核方面,强调按照服务内容、劳动强度和技术特性等因素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 并突出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居民( 患者) 满意度为主要指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考核。引入标准服务量的概念, 以核定个人服务量。

  五、基本情况

  乐都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的湟水中游,总面积3050平方公里,最低海拔1850米,最高海拔在3400米,全县分脑山、浅山、沟岔、川水四种地形。全县辖7镇12乡, 354个行政村;总人口28.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3.9万人。

  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438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乡镇卫生院21个,村卫生室359个,民营医院4所,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9所,个体诊所39所。截止2012年5月底共有正式职工22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07人,乡镇卫生院共有正规病床124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0.52张,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数0.87人。

  六、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

  按方案要求,成立了乐都县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乐都县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专家组,负责督导、检查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

  (二)制定考核细则

  制定乐都县乡镇卫生院外部绩效考核评价细则,明确绩效指标与考核奖惩办法,确定乡镇卫生院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并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严格检查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达到促进工作,提高效能,改进服务的目的。

  (三)培训

  为进一步做好乐都县农村卫生发展项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切实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水平及服务提供能力,举办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所有乡镇卫生院院长,第二领域项目专家,县医院、县中医院、县新农合办公室、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站相关人员,部分卫生院职工代表,详细讲解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外部考核与乡镇卫生院内部考核的程序及方法,征求意见,完善考核方案。

  (四)实行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管理

  2009年10月县医改办审核确定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卫生服务质量建设和管理为重点,积极开展合理用药干预、使用临床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处方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药物目录、院内感染控制措施等,加强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控制措施,保障医疗安全,通过内部绩效管理活动的开展,提高卫生院卫生服务提供能力。

  (五)开展日常督导

  根据《乐都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县医改办组织乐都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专家组,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于2009年11月5?17日分两个组,对我县21个乡镇卫生院开展督导工作。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工作完成后统一评定绩效考核结果。

  七、考核指标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能

  1、数量指标:

  基础疫苗和扩大疫苗全程接种率

  新生儿24小时内乙肝疫苗接种率

  法定传染病及时报告率

  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健康66条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动态管理率达

  慢性病、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建档率

  高血压病人管理率

  糖尿病建档管理率

  精神疾病档案管理率达

  老年人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和管理率率

  产妇住院分娩率

  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率

  高危孕产妇管理率;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

  动员孕产妇到乡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5次产前检查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体弱儿专案管理率达

  2、质量指标:

  疫苗针对疾病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

  行为形成率达;

  管理病例血压控制率;

  管理病例血糖控制率;

  新生儿死亡率;

  (二)基本医疗服务效能

  门诊抗生素使用率

  门诊激素使用率

  门诊静脉输液率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住院病人不合理转诊率

  住院病人治愈(好转)率

  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

  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

  次均门诊费用

  次均住院费用

  病床使用率

  门诊处方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护理的?三查七对?执行情况

  医疗废弃物处理符合规范情况

  医疗纠纷发生次数

  (三)管理运行效能

  乡镇卫生院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资产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运行及收支平衡情况

  院内设备完好及使用情况

  院内绩效考核情况

  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指导情况

  院内和个人卫生环境

  病人和群众对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职工满意度

  八、考核

  (一)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内容与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

  (二)考核程序

  1、卫生院外部绩效考核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由卫生局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抽调卫生局医政办、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的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工作完成后统一评定绩效考核结果。

  2、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

  卫生院内部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各乡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成立绩效考核小组,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满意度3 个方面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实行按岗考核的原则, 对不同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同的绩效考核方案。

  对卫生院的临床医生或者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可以选取核心指标进行考核。如在服务数量上选取普通门诊人次数、急诊人次数、出诊人次数、院前急救人次数、住院服务床日数( 包括残疾人康复) 、手术服务人次数( 仅限于已开展此类手术服务)等; 在服务质量上选取门诊抗生素2 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门诊处方激素百分比、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和次均门诊费用等; 在患者满意度方面选取投诉、纠纷次数和综合满意度等。

  对公共卫生人员的绩效考核可以选取核心指标进行考核。在服务数量上可以选取预防接种的人次数( 包括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 、妇女保健人次数、儿童保健人次数、高血压病、糖尿病、精神病、艾滋病、结核病人规范管理人数、健康体检人次数、新建档案人次数、健康教育指导工作人日、疑似法定传染病报告人次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人次数等;

  在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上可以选取服务日志记录完整性、服务管理规范、投诉、纠纷次数和综合满意度等。          针对乡镇卫生院开展的部分服务, 需要各类工作人员协作完成的情况, 其服务量的计算按照服务项目核定的标准服务量折合值进行计算。如: 临床医生下村协助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指导1 天, 则按照公共卫生人员此项服务核定的标准服务量进行核算, 即为12 个标准服务量。

  对护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因护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及测算比较复杂, 加上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整体不足,目前通行的办法是参考临床、全科或者防保医生的考核标准执行。各乡镇卫生院可以根据本院实际状况,制定考核方案。

  患者满意度考核可采用调查问卷、电话随访等的方式, 也可采用选择考核对象某一段时间( 可以选取1 个季度) 的患者满意度为基准值, 延续使用某段时间( 通常为1个季度) , 然后再结合考核对象近期的投诉、纠纷次数进行适当的调整, 以减少每月患者满意度调查的工作量。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工作绩效值综合评价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兑现绩效工资。

  (三)考核方法

  1.查阅文件资料。查阅乡镇卫生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处方、病历等相关文件。

  2.现场检查。查看卫生院的内部设置、服务过程。

  3.走访群众。至少调查20户农户或病人,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四)考核结果

  1、绩效值计算

  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分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住院分娩率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婴儿死亡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卫生院总绩效值。

  2、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绩效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84-60分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

  九、评价

  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兑现绩效工资。年底开展一次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年度分析评价、针对问题、调整方案。

  1、评价方式:

  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

  2、数据收集与统计方法:

  所有被评价的乡镇卫生院的绩效数据资料都通过现场调查所得,定量资料以各种工作记录为准,对没有记录的数据,要求与具体办事人当面核查落实。定性资料判断时约定统一的口径和依据,坚持统一标准进行评价。

  资料收集完毕后,对漏填的数据,由各组调查人员负责电话回访,索取数据。

  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分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住院分娩率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婴儿死亡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卫生院总绩效值。

  十、设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基金,为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提供保证

  2006年之前,乐都县乡镇卫生院为差额预算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部分工资及业务经费主要靠业务收入来弥补,卫生院收入增长较快,但同时大处方、滥用抗生素、滥用激素等医疗服务趋利行为也日趋严重。

  2007年,为维护医疗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纠正偏离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的逐利行为;乐都县卫生局及时向县级政府汇报,实现了全县乡镇卫生院全额工资拨付。

  200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政府主导协调县财政每年向卫生部门投入3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外部绩效考核奖励基金,对绩效评价得分排在前五名的乡镇卫生院给予5000元奖励,对其乡镇卫生院院长给予1000元奖励;并将每个乡镇卫生院核定收支后盈余部分的10%作为其自身内部绩效考核奖励基金,从而保证了乡镇卫生院内外部绩效考核的资金支持。此外,全县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的8%用于乡镇卫生院发展基金,用于全县乡镇卫生院房屋维修、设备维护等,由卫生局统筹安排。

  2010年,在2009年绩效考核基础上,在洪水、峰堆、中岭三个试点乡镇,将政府奖励资金、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的10%,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2011年,在洪水、峰堆、中岭三个乡镇试点的基础上,将政府奖励资金、乡镇卫生院核定收支后盈余部分的10%、职工个人工作性津贴、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捆绑统筹使用,依据乡镇卫生院外部考核和内部考核结果分别兑现给单位和个人。

  十一、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

  实行院长负责制的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管理,职工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执行以绩效为主,兼顾其他要素参与分配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与职工工作量、卫生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风险程度、遵纪守法、医疗安全等挂钩,即平时发放基本工资、青海津贴和生活补贴,提取工资中的工作性津贴和按月平均的上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与业绩挂钩,取消单纯的与业务收入挂钩,确保调动职工积极性与保持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同步进行,为控制不合理收费及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1、内部绩效考核细则由各乡镇卫生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则须经卫生院职工及群众代表参与讨论,经全体职工表决通过形成,并上报卫生局存档。

  2、乡镇卫生院职工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每月只发放档案工资的基本工资、青海津贴和生活补贴,卫生局按月提取卫生院职工档案工资中的工作性津贴和按月平均的上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中,经外部、内部绩效考核后由乡镇卫生院进行再分配。

  3、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乡镇卫生院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各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对贡献大、技术要求高、风险高、社会效益好的岗位应确定较高的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打破平均主义。

  4、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应包括的人员范围: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卫生院院长、乡计生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借调人员)。

  5、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资总额的确定:

  绩效工资总额=内部绩效考核总人数?(工作性津贴+按月平均的上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

  平均每个人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内部绩效考核总人数

  单位绩效工资总额=该卫生院参与考核人员数?平均每个人绩效工资总额?外部绩效值?条件绩效值

  外部绩效值的计算:县卫生局每季度根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外部绩效值,21个乡镇卫生院从考核第一名至第二十二名分别依据三个档次确定外部绩效值,1-8名外部绩效值分别为1.24、1.21、1.18、1.14、1.10、1.06、1.03、1.01;9-11名外部绩效值为1.0;12-21名外部绩效值分别为0.97、0.95、0.93、0.9、0.85、0.8、0.75、0.7、0.65、0.6。

  条件绩效值原则:依据乡镇卫生院人均服务人口数、服务半径、乡镇自然经济条件等经讨论后确定为四个类别,其中高庙、高店、雨润、岗沟、碾伯、洪水为一类,条件绩效值为1.0;寿乐、引胜、共和、峰堆、中岭、曲坛为二类,条件绩效值为1.02;马营、李家、亲仁、芦花、蒲台、桃红营为三类,条件绩效值为1.04;城台、马厂、下营、达拉、中坝为四类,条件绩效值为1.06。

  6、职工个人绩效工资的确定:

  职工个人绩效工资=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人数?内部考核绩效值?岗位绩效值

  注:内部考核绩效值、岗位绩效值由各乡镇卫生院考核、讨论确定,并报县卫生局存档。

  7、卫生院院长绩效工资由县卫生局统一进行考核支付,其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外部绩效值?条件绩效值。

  8、内部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并上报卫生局审核、统一发放。

  9、对发生重大信访案件、综治事件及医疗纠纷事件者,实行一票否决(由卫生局直接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

  10、内部绩效考核结果为年度评优优先、职称晋升聘用、职工调动等的主要依据。

  11、绩效考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解决。

  12、绩效工资由县卫生局财务中心统一管理,绩效工资的结余部分只能作为绩效考核的奖励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2017年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如何搞好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确保卫生院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患者满意度不下降,是卫生院管理者的不倦追求。下面,我为大家提供2017年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乡镇卫生院按岗取酬、绩效挂钩、优劳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分计酬?的原则。

  (三)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 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为组长, 成员由院委会成员等人员组成。

  四、绩效工资构成

  我县将财政拔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资和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部分的一定比例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5%)作为各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总量,划分为基本工资、基本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财政拔付工资额中的30%部分作为基本工资;财政拔付的40%部分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三项构成。

  五、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依据考勤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和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的70%)等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除部分纳入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分配。各单位制定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并报卫生局备案。卫生局按照各单位考核结果及时拔付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与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60%以上部分)相挂钩。县卫生局制定

  乡镇卫生院(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卫生局按季度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财政局、人社局参加二、四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做为资金划拔、人员奖惩的依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拔付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按月对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进行考核,作为本单位季度考核后对职工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一)卫生局对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柘城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80分的,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全额拔付;低于60分的按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的50%拔付;60分?绩效考核<80分的,按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的80%拔付。扣除的不合格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工资,按50%、30%、20%的比例用于奖励绩效考核排序前三名的合格卫生院。

  (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卫生局核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加上本单位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作为本单位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可先提取院长奖励基金,剩余部分依据对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1、院长(主任)奖励基金。各单位可提取单位奖励性

  绩效工资总额2%,设立院长(主任)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单位职工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绩效奖励。各单位应制定院长(主任)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激励创新作用。

  2、加、值班费。由单位在运行经费中另行列支。

  (三)工作人员考核方法

  1、岗位分类。各单位将职工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药房等科室)、公共卫生、行政后勤(包括总务后勤、收费等)五个考核类别。

  2、岗位考核内容。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数量等具体每项指标及分值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

  3、岗位系数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系数。岗位系数设置指导性意见:医生1.1;护理1.0;医技药剂0.95;公共卫生1.0;总务后勤0.95。其中副高、中级(技师)、初级师(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10、0.07、0.05;无执业(从业)资格人员的岗位系数减少0.1;除领导外的院委会成员加岗位系数0.1,中层干部加岗位系数0.08(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算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8(兼

  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

  4、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

  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70%部分)等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按月进行,与基础性绩效挂钩。工作数量0分开始计算,累计总得分,上不封顶、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1) 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劳动纪律20分+医德医风20分+工作质量20分+群众满意度10分+核定工作量70%部分30分)得分数/100(大于等于0.9的按1)?每人基础性绩效工资额。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得分?个人基础性考核得分率(等于大于0.9的按1)?岗位系数?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额。

  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额=(全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院长奖励基金)/工作人员工作量70%以上部分总得分。

  工作人员工作量70%以上部分总得分=(每人工作量得分?每人基础性绩效考核得分率?个人岗位系数)之和?30%。

  (2) 单位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各单位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卫生局对单位考核结

  果分配。单位考核得分?80分,正职、副职分别享受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5倍、1.2倍;60分?单位考核得分<80分的,正职、副职分别按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倍、0.8倍;单位考核得分<60分的,正职、副职分别按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80%、50%。

  (3)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按岗位系数50%及以下确定考核得分系数(具体由各单位在考核细则中明确)。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核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工作失误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受各种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考核周期内实行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理闹访、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奖励性绩效工资零发放,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4)奖分事项

  ①因工作积极,态度认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积极参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效果显著等,受到上级表扬的,视级别高低给予加分。

  ②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著作、新闻稿件等被上级采用的,视级别高低给予加分。

  ③鼓励学历和资格教育,取得高级证书的当月给予一定分值奖励。

  ④各单位制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5、考核时间及结果运用

  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于每年4月、7月、10月上旬和12月下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月进行,分别在每月结束后5天内进行。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励评优、提拔任用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依据,年度内两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一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定为基本合格。

  七、相关规定

  (一)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的,其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发放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工作急需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法定产假、婚嫁、因公致残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等遇。

  (四)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对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具体经办人员,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组和监督组中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2人。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各单位要依据本指导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会议或院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正公平。各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发放津补贴。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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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绩效考核方案2021

【篇一】社区医院绩效考核方案2021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机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科学公平原则。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3、工作业绩为主原则。

  二、考核对象

  各临床科室科主任﹙正、副职﹚、护士长﹙正、副职﹚,医技、药剂科室主任,行、财、后职能科室主任﹙正、副职﹚。

  三、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详见附页。

  四、考核组织与方法

  1.中层干部考核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临床科室科主任﹙正、副职﹚、护士长﹙正、副职﹚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分别由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人事科组织实施;行、财、后职能科室主任﹙正、副职﹚由院绩效考导小组和分管领导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在下季度第一月完成。

  2.由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各小组报医院绩效考核办公室,最后由考核领导审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分值为:x分以上(包括x分)

  称职分值为:x分

  基本称职分值为:x分

  不称职分值为:x分以下

  考核结果与干部个人荣誉挂钩,与职务津贴挂钩,与干部选拔、使用挂钩,与科室年终评选先进挂钩。

  六、反馈

  院办以适当方式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以便不足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者,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给予免职,不能参加下一轮同级及以上岗位的聘任。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向院考核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篇二】社区医院绩效考核方案2021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制度建设,强化医院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以及本院的各项工作任务。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在区卫生局制定绩效考核基础上制定此方案。

  一、行为准则

  (一)道德守则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崇尚科学,开拓进取,团结合作,勇于奉献,自觉承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社会义务和责任。

  3、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

  4、恪守职业道德,一视同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5、文明行医,不以职业牟利,不向患者索要馈赠,不开搭车药,搭车检查,拒收“红包”,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 赂行为。

  6、注重医患沟通,保护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关心、爱护、理解、尊重患者。

  7、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范围和类别,客观、真实、及时书写医疗文书,依法出具有关医学证明,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8、勤奋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9、履行职责,随时接受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指令和义务。

  10、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和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二)行为守则

  1、在医疗场所或诊疗活动中应着装工作装,佩戴胸卡(标明姓名、科室、职务或职称等)。

  2、仪表端庄,衣帽整洁。男医务人员不留胡须、长发,不穿背心、短裤、拖鞋等;女医务人员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着装忌薄、露、透。

  3、提倡讲普通话,语言温和、清晰、亲切、通俗,使用尊称。

  4、使用文明用语。

  5、工作期间不进行非医疗性活动,不大声喧哗、聚众聊天,不在医疗场所及公共场所吸烟。禁止酒后从事医疗活动。

  6、诊查患者时态度和蔼、神态自然,亲切耐心,举止优雅。

  7、诊疗行为体现人文关怀,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检查前、后规范洗手,冬天要先暖手后检查。

  8、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

  9、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医疗文书,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

  10、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需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1、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争议时,医务人员须立即向科室责任人报告,同时依法按程序处理,并向患者耐心解释说明,防止矛盾激化。

  12、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须分类弃置,废弃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弃置于专用利器盒内,敷料、棉球、棉签等弃置于内衬黄色塑料袋的密闭容器内;易患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敷料、棉球等弃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并加以警示标识。

  二、考勤、休班制度

  医院实行定时考勤不定时抽查相结合。早x分,x点下班,下午x分上班,x点下班。点名不到者为迟到,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x分。每月x天休班,经科主任同意。院委会成员向院办公室交休班条。在班人员抽查二十分钟不在岗,按休班处理,如累计旷班x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三、值班期间禁止搞娱乐活动,如:打扑 克牌、玩麻将,如发现一次扣当事人x分

  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如发现扣当事人x分。本院职工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发生争吵,听从劝解者不追究,若不听劝阻,逐步升级有院内外人员参与者,不问谁是谁非,双方一律停班,凡在院内打架斗殴,闹 事的,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对不服从管理的报镇政府,区卫生局处理,后果自负。

  四、收款室为临床科室收款的合法科室,发现其他科收款为私收款,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停职检查者上报镇纪委,卫生局纪委处理,严重予以除名。收款室应严格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收款,收款后开发票,项目必须填全填清,杜绝开假发票,谁违反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各科室每天对帐,一日一清。

  五、卫生制度

  1、医务人员应树立讲文明、讲卫生的风尚,做到勤打扫、勤整理,保持室内外清洁。

  2、积极维护公共财物及办公室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室内及走廊不随意放置杂物。

  3、院内卫生实行分区管理制度,卫生区由院办公室统一划分到各科,并责任到人,各卫生区域应保持洁净。

  4、每周一或周六,院办公室将组织卫生检查小组成员逐科检查,当月如发现三次清扫不彻底,扣除该科室责任人的当月绩效工资的50%,扣除该科室人员当月绩效工资的x%。

  六、药库、中西药房是医院的经济重地

  非本科室人员不得随便出入。药品应分类摆放,保持清洁,同类药品先进的先卖,近期失效的及时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同时报告院长办。药库微机化管理,不定期抽查药品,发现药品短缺,扣该科室所有人员当月绩效工资。

  七、严格财务管理,实行院长财务一枝笔

  所有开支报销均有院长签字即可报销,无院长签字任何人不得随便支取现金。否则,扣除财务科人员的当月绩效工资。

  八、婚假x天(包括六天休班),丧假半月,产假六个月,其他按有关文件执行

  病假、意外伤害由对方赔偿的,休班期间一律没有工资。经调查核实,确为病假,工资照发,无奖金、无点名费,病假工资为区财政每月对每人的拨款数额。凡弄虚作假,开假病历者,一经发现核实,除停发工资,并交区卫生局处理。事假期间无工资,每月总工资除x天,休几天扣除几天。

  九、每月x号前各科负责人把下月排班表一式两份交院办公室审定

  否则扣科室负责人x分。

  十、科室出现医疗事故

  科室承担x%,其余职工承担x%,医院承担x%,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不认真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医院不负责任。

  十一、经医院同意派出进修人员

  每月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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