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公司资料是否违法(盗取公司客户资料一般判什么罪?)

职场顾问 2023-04-21 10:19:01   点击量 : 5184  

作者 : 职场小助手

盗窃公司资料是否违法

操作方法

01根据资料内容决定
比如说你拿来的公司资料,不过是你们公司的上下班时间罢了,或者是对公司员工的一些规章制度而已,而这些规章制度也都是一些官话,比如不能迟到不能早退之类,这样的并无大碍。

02按照是否有利益可图决定
如果你盗取的公司的资料,是用来换取一些利益而为之的话,那么不管你到底获取了多少利益,你都属于违法行为了,要付出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03根据获取资料的渠道判断
如果你得到的公司的资料,是你的上司或者老板直接给你的,没有经过你的盗窃、威胁、利诱等手段得到的资料,那么可以酌情处理。

04根据是否违反约定判断
说白了,就是你明知这些公司资料属于公司内部资料,属于公司隐私,或者领导叮嘱你注意保密的时候,却将资料卖给别人或者转给别人,那么你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

盗取公司客户资料一般判什么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案例:北京首例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开庭 主犯被判两年

北京首例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在西城法院公开宣判。年仅20多岁的孙媛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另一案犯夏志军被判处罚金3万元。据了解,有数家国外知名大公司购买了孙媛窃取的商业秘密,受害方北京塞翁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称,该公司将追究这些国外大公司的民事责任。

2001年10月5日,杨达悟打开孙媛在塞翁公司的专用电脑,发现里面的文件都被删除掉了,通过采用微软公司的一个文件恢复程序,杨达悟将被孙媛删除的文件资料恢复后,发现共有92个文件,通过阅读孙媛在塞翁公司专用电脑上的被删除文件资料。

塞翁公司发现,孙媛在过去几个月里一直在盗窃公司收集和生产的文件资料,并以一个名为&ldquo ;太阳驹”的媒体跟踪公司名义,将此信息提供给数个客户,这些客户包括法玛西亚、富士胶片、西安杨森等。

塞翁公司通过阅读法律法规,以及按照同孙媛及公司另一员工夏志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规定,认为两人的行为严重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001年10月9日,塞翁公司向北京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处举报了孙、夏的犯罪行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公安机关提交的塞翁公司被偷盗的部分商业秘密信息进行了鉴定,其一是被偷盗的塞翁公司的五个数据库,其二是被偷盗后直接出售给他人的信息资料文件。

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根据警方委托,对塞翁公司被侵害商业秘密所受到的损失进行鉴定,认定该公司受损53万余元。

-侵犯商业秘密罪

中国人大网-刑法

有公司告我窃取他们数据。说我是窃取商业机密罪

盗取公司数据属于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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