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条款中可否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2023-04-06 20:48:00   点击量 : 6943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保密条款中可否约定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要不要约定违约金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最好约定违约金,这样出现违约情形时,就可以确定赔偿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违反保密协议首先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达成的合意,合法的保密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不得违反。如当事人未履行保密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都是对保密协议的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

在民法理论上,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的签约一方或双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是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如果员工违反了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实际履行保密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有违约金,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依约支付违约金。如果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有什么不同呢?首先,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是不能随意约定的,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约定违约金,保密协议即是其中的一种情况。如果违约金畸高或者畸低,双方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或提高。但是赔偿金的适用范围则很广泛,只要用人单位因员工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损失,就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其次,只要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不论员工的违约行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都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而赔偿金则建立在实际损失基础上,如果保密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而员工的违约行为又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就不能要求员工支付赔偿金。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保密协议要不要约定违约金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最好约定违约金,这样的话才有一定的保障,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生活常识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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