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离婚 2024-03-16 17:22:06   点击量 : 6964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协议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一、协议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1、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还需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

3、协议离婚不允许离婚附加期限的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况,约定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不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婚姻机关可不予受理: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主要包含两种情况:

(1)、结婚登记所在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

(2)、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但是已经结婚的。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2、离婚协议上没有达成一致的。《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且协议必须载明双方离婚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婚姻当事人不能就上述事项达成协议的,婚姻机关可不予受理。

3、单方或双方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的离婚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由于登记离婚需要双方达成离婚意愿一致。因此,要是离婚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处理表达真实意愿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须共同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由此,可以视为当事人属于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商一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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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考虑哪些问题

协议离婚要考虑以下问题:
1、协商达成一致;
2、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
3、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
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协议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签订离婚协议的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都是出自真实的意思表示;
3、离婚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离婚协议需要载明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千万小心这4个坑!

离婚协议千万小心这4个坑

很多人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只关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其实除此之外,这4个问题也要注意!

1、户口处理

户囗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

而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

因此应在协议中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当事人。

2、抚养费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项。笼统地约定抚养费数额,对抚养方和子女往往有失公平。

而教育费和医疗费的多少,是离婚时无法准确预计的,要等实际发生才能明确,而且生活费也是随着物价上涨而不断攀升。

建议双方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且逐年递增,可以约定具体的比例,教育费、医疗费和大笔开支则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平均分担。

3、不分割财产

同样是不分割财产,不同的表述,代表的含义不一样,引起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必须谨慎对待

“没有共同财产分割”:这种表述,离婚后仍可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且无诉讼时效限制。

“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表述,离婚后不能再要求分割,相互无权要求分割。

对经济上处于弱势,或并不清楚配偶真正财产状况的一方,丧失了日后要求分割财产的权利,非常不公平!

所以,离婚时应将全部共有财产列明,逐一写清怎样处理,千万不要简而言之、大而化之。贪图一时方便很可能带来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4、对付“离婚协议可反悔”

《民法典》增加一条新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一方反悔离婚未成,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

对于这条重要的新规定,注意两点:

对自己有利的财产约定,可签订婚内协议,不要出现离婚字眼及离婚的意思,这样对方就不能请求推翻。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使协议离婚不成,该协议的内容仍然有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在诉讼离婚中也适用该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女方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女方需要注意:1、注意收集证据;2、协议离婚的,注意协议的内容;3、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4、对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4、写明双方基本信息,离婚原因,接着孩子、财产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写明。一定要明确知道对方财产数量。不确定就声明:离婚时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的财产,是指双方确认真实总额不超过多少万元的,如日后发现超过部分则视为隐匿,归另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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