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在试用期内怀孕,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可以吗)

劳动法常识 2024-06-21 17:49:30   点击量 : 12638  

作者 : 网络

试用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一、试用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当员工处于试用期间并发现已有身孕之时,企业通常情况下是不得将员工解雇的。

但如果有公司心存侥幸,在法律的边缘试探,决定提前结束与该员工的劳资关系,那么这名被无辜解雇的员工便有权恳求公司恢复和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时的待遇,或者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赔偿额度依照当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双倍经济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的明文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以女职工正在经历怀孕、生产、哺乳等特殊阶段为借口,擅自降低她们所应获得的薪酬福利,或是做出解雇行为,甚至终止他们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三个月试用期被辞退需要赔偿吗

关于试用期结束后遭解雇,是否需承担相关赔偿义务的问题,具体答案将依实际情形判断而异。

若为试用期内,职工因下述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经证明无法满足职位所需之技能要求;

(2)严重触犯公司现行规章制度;

(3)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在其他企业任职,导致本人原工作任务无法正常完成或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反对仍坚持该行为者;

(5)劳动合同时效存在瑕疵;

(6)已依法被追究刑事犯罪责任。

然而,如因用人单位非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经济补偿金额的双倍予以赔偿。

而经济补偿则以员工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为准,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常年不足两年的按照两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仅给予半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这里提到的“月基本工资”,意即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失效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水平。

在试用期内怀孕,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可以吗

  如公司能够举证证明招聘时已确定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并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合法的,哪怕该员工已怀孕也可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 ? ? 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合格,应当以招聘时确定的录用条件为标准,而不能凭感觉来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据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举证证明已经向劳动者明确告知了具体的录用条件,并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进而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试用期六个月,在试用期内怀孕了,公司能辞退我吗

  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以怀孕为由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一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 ? 建议你立即将怀孕事实告知用人单位并保留告知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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