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知道吗,在试用的这段时间里单位是不能随便把你给炒鱿鱼的哦!而且呢,大家都有选择的权利啦,无论是在试用阶段还是工作了很久,只要满足条件就能提出离开公司。
不过要是老板觉得你不适合这个岗位的话,那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必须得先搞清楚一点,你得真的没达到他们想要的标准才行哟!不然就可能会变成老板们不合法地把你解雇掉了。
还有啊,如果你是正式员工,那么老板要告诉你离开的事情的时候,要提前一个月告诉你;但是如果你还在试用期,那只需要提前三天跟老板说一声,你就可以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金吗?
试用期内要是想跟你解约的话,给不给补偿金呢?这得看具体情况来分析了:1. 首先啊,如果是因为你在试用期里表现不好,达不到公司要求的录用条件,那公司有权跟你说拜拜,而且可以不给你任何经济上的补偿哦。
不过呢,在正式招人的时候,公司必须要告诉你哪些是录用条件,等你试用期结束后,他们也要告诉你为啥解除这个合約,还要给你讲清楚这样做的法律依据呀。
这样万一以后再有什么纠纷,公司也能拿出证据来说话。
如果公司能够证明自己当初招人的时候已经把所有录用条件都告诉你了,然后又有证据显示你在试用期里根本就不符合这些条件,那公司就能毫不犹豫地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啦,还不用给你任何补偿金呢!
2. 接下来咱们说说另一种情况吧,就是有些法律规则允许公司可以无过错地解雇员工,这时候如果你正在利用试用期,公司也是不需要给你任何补偿金的。
不过呢,不论你在这儿干多久,公司每满一年都会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你赔付美国版,6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时间,就也算是一年哦;而不足半年的,公司会给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3.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公司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它就没必要给你经济补偿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法律法规的解释权归于相关政府机构哦,如果你有疑问,最好还是去问问专业人士嘛。
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提前几天
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要提前3天。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未满的情况下试用期公司证明不适合入用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当天可解除;
2、试用期已满,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是支付1个月工资;
3、劳动者在试用期未满时候,提前3天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已满,提前30天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综上所述,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开除劳动者吗?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时开除劳动者。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权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及设定试用期的次数均有明确规定。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并非可以无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当举证劳动者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不过此时也会受到限制,并不是允许劳动者随意的辞职,原则上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不过要是单位的行为有侵害劳动者合法利益的情况,那此时就允许劳动者马上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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