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一、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在试用期间,同样需遵循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签署环节。
若用人单位在试期内欲撤销对员工的聘用,必须达到相关条件标准,否则极易导致非法解约劳动合同事件的发生。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将由其自身承担相应的法律纠纷及赔偿责任,同时还需向员工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应当再支付你第2个月和第三个月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作为赔偿。
2、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不应和你约定试用期,约定的试用期无效。
3、该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虽然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依法视同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你两倍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是经济补偿金的算法,你工作未满半年,单位应支付你半个月乘以2的赔偿金。
辞退条件规定如下: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离职手续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岗期有工资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不给工资那可是违法哟!如果你正在试用期间的话,雇主们就得按照企业里最低一级职位或和你签的那份聘用合同上约定的每小时工资的80%来给你发钱了。
要是他们不给你发工资,那就是违法的了,你可以试试下面这些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1、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问问,找那里的劳动检查员投诉下;好处嘛,这个办法操作起来简单又方便;不好的地方呢,就是每个地区的执法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2、你也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下,跟他们说你要申请仲裁,讨回你应得的工资。
如果你和公司之间没签过劳务合同的话,还能索求未签署劳动合同的两倍赔偿哦。
当然啦,如果你是因为雇主故意拖延或不发放工资而提出离职的话,你还有权向前任雇主要求相应的补偿金哦。
不过呢,如果上面这些方法都没法帮你解决问题的话,你也别怕,直接去找法院就能把事情摆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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