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2)
高新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在近些年来越加的受国人的喜爱。不少想要建立企业的人员都对这样的企业类型有所偏好。那么主要的原因就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诸多优势。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你介绍一下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阅读!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享受政策的扶持啦。只要我们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企业要注册满一年以上
第二:企业要有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
第三:必须是国家重点制成的高新技术领域
第四:要进行研究并进行成果转化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3、《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与实施、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高新企业的好处:
第一大好处,得到政府的奖励资金每个地区的奖励资金不一样
第二大好处,企业的发费用可以按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第三大好处,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15%扣除
扩展阅读:
申报高新企业认定流程:
1、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可以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看是否满足条件。
2、登记注册: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后,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3、提交材料
(1)网上提交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如签章申请书、执照、知识产权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说明、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说明材料、近三年的专项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
4、评审
5、认定报备
认定机构结合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小组办公室备案。
6、公告公示、下发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新科技企业减按10%-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是特区内的新设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更多关于2022高新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有多少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2022高新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有多少
减按10%-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税率的减免,尤其是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如属于特区内的新设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如果是在经济特区内所取得,那么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第五年可以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企业所得税也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国家规划布局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如下:
一、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三、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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