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写的两个人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6-21 17:42:05   点击量 : 3213  

作者 : 网络

买房时写的两个人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一、买房时写的两个人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倘若房产证上出现两人姓名,离婚之时将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若婚后仍将两方姓名登记于此房地产之上,理应确认其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夫妻双方有权利自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1.若双方都主张对此房产拥有所有权并愿意通过竞价方式获取,则应得到批准;

2.若其中一方主张拥有该房产所有权,则需由评估机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对此房产进行评估,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3.若双方均未主张拥有该房产所有权,则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产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将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在离婚之后,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姓名的房产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分配,因为这代表着这是他们的共同财产,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分配。

在离婚时,应遵循子女权益优先考虑、照顾女方权益、照顾婚姻无过错方以及公平公正等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是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且已一次性付款完毕,则该房产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参与分配。

但若是通过贷款方式购买的房产,那么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应由双方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时按揭房贷没还完怎么办

在离婚程序中,涉及尚未偿清贷款的房地产分割问题,其解决方式取决于该物业的最终归属权究竟属于哪一方。

具体而言,倘若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平均分割财产,则剩余的贷款赔付责任自然就由双方共同承担。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通常会有一方获得物业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货币补偿。

在此种情况下,需要通过执行转按揭流程来实现,即由获得物业的一方负责偿还剩余的贷款。

如果是有抵押借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将该物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

至于所欠银行的贷款部分,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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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名下的房是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但是如果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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