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70年到期了拆迁有赔偿吗(房屋70年产权到期遇到拆迁有补偿吗)

房产纠纷 2024-05-16 20:04:07   点击量 : 14868  

作者 : 网络

商品房70年到期了拆迁有赔偿吗

一、商品房70年到期了拆迁有赔偿吗

1、值得指出的是,若居住者已为其所拥有的房产办理完终止日期为70年的续期手续,在此情况下,即使面临拆迁,仍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请谨记,这里所提到的“70年”并非针对整个房产的所有权限,而是仅限于土地使用许可证的有效期。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对国有的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私有房屋进行征用时,必须公平对待被征用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征收人”。

3、依据自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住宅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在期满后,将具有自动延续的权利。

至于续期所需支付的费用或接受的优惠待遇,则应按照法律及行政规章规定的程序予以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公寓产权到期后拆迁有赔偿吗

关于公寓房产在40载使用期限满后是否获得补偿问题,我们需要明确指出,这种情况并非绝对。

而对于公寓的产权年限,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其法定时限为四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述的仅是普通性质的公寓。

事实上,市场上还存在着商住两用公寓和住宅型公寓两种细分类型。

其中,商住两用公寓通常选用50年产权的商住房地;而住宅型公寓则本质上等同于住宅,适用70年产权的居住用地的规定。

房屋70年产权到期遇到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房屋70年产权到期遇到拆迁有补偿。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子70年到期拆迁咋赔偿

一、房屋70年产权到期遇到拆迁有补偿吗

1、房屋70年产权到期遇到拆迁有补偿。

2、根据《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拆迁如何赔偿

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庆歼和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及时七十年的房屋产权到期了,正好遇到拆迁也不用担心。根据我国《民法典》(2022.1.1生效)的立改型法目的也知道,是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圣神不受侵犯,因此及时到期的产权也是会受到保护的。我们可以知道房屋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因此若拆迁,是有补偿的。


请问楼房70年产权到期后,政府如果拆迁,给不给补偿?补偿金额怎么计算?

楼房70年产权到期后,政府如果拆迁,需要给补偿,首先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另有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法律分析
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另有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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