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按揭贷款可以取消合同吗

房产纠纷 2024-05-16 20:02:35   点击量 : 4707  

作者 : 网络

(1)卖方的违约行为使得买方能依据该法律得以解除与对方订立的合同;

(2)卖方的行为致使合同无效。除此以外,卖家,买方均无权单方终止合同。接下来生活常识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二手房按揭贷款可以取消合同吗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买方而言,尽管其具有法定权利选择是否进行交易,但是原则上不得随意终止交易进程,除非卖方出现了严重的违约行为。

以下几种情形即属此类情况:首先,卖家故意拖延交房时间,经屡次催促仍然未能履行其义务,甚至明确表示拒绝交房或是不愿配合完成交易过户程序;其次,由于所售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问题,导致无法按期履行交付;再者,若卖家在与买方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后,再次将该房产出售给他人,则构成一房两卖的违规行为;此外,卖家如果刻意隐瞒所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导致消费者产生重大误解,例如将所谓的“凶宅”、曾发生住户非正常死亡等不当情形作为房源,却并未如实告知购房者,这些都可被视为卖方触犯了诚信原则,构成欺诈行为;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买方有权随时撤回合同的条款,且买方能够以此为依据行使相关权利,也满足了上述要求。

总之,买方欲单方面撤出交易时,务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标准,或者在卖家存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方可合法退出交易流程。

否则,卖方有权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二手房签合同和贷款人不同可以吗

法律明确规定,购房者与贷款人必须保持一致。

当涉及到贷款购买房产时,所有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以及房产证)上的姓名均需保持一致。

对于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贷款合同中主贷人的姓名也需要与购房者的姓名信息一致。

这主要是因为在进行房屋贷款业务的过程中,是要将所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的。

若购房者与贷款人并非同一人员,则可能会影响到抵押登记手续的顺利进行,进而产生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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