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合同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多少

违约责任 2023-03-30 20:52:28   点击量 : 9685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违反合同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多少

1.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一方合同违约往往会给对方造成损失,甚至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合同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行为种类

根据违约行为违反合同义务的性质和特点对违约行为所作的划分,违约行为包括以下种类:

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并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1.明示毁约,指在履行期届满前,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形态。

明示毁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债务履行期还没有到来。②明确肯定地向对方表示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③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是该合同的主要义务。④违约的一方没有正当理由。

2.默示毁约,在履行期届至前,债权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在合同履行期到来时,债务人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且债务人没有拒绝为履行债务提供相应担保的违约种类。

默示毁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①债务履行期还没有到来。②一方以行为表示其将不会履行合同义务。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房将房产已经卖给他人;劳务合同中,劳动者在履行劳务之前丧失了劳动能力的;③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表明其将不会履行合同义务。④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不提供履行担保。

实际违约

债务履行期已经到来,债务人正当理由,未全面而适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为实际违约。如果债务履行期已经过了,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适当,债权人无需催告,就构成违约。

1.拒绝履行,是履行危险到来之后,债务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

2.迟延履行,包括①债务人迟延,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债务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②债权人迟延,又称迟延受领,债权人应当对债务人的履行及时受领而没有受领。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有履行行为,但是在履行的数量、质量、方式、地点等方面存在瑕疵。

因此可以明确的知道,当合同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那么就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违约金最高是不能够超过所遭受受损失的30%,这一点需要注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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