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具有哪些特点
物权具有哪些特点
物权的特点如下:
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物权是指特定的主体所享有的、排除一切不特定人的侵害的财产权利;
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物权的权利人享有对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3、在权利设定上,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
4、物权的标的是物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物权的标的必须是特定物;
5、在期限上的区别在期限上,债权都是有期限限制的权利;
6、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入什么人的手中,物权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一、物权的概念
1、物权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
2、物权是权利人得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
3、物权是权利人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对世权。
2、物权是支配权。
3、物权是绝对权。
4、物权是以物为客体的权利。
物权的特征
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力,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 ?2、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
物权主要是指权利人能够对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权利人享有关于某物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得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否则侵害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与债权相比,物权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债权具有以下特征:
(1)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
(2)债权为请求权;
(3)债权具有期限性;
(4)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
(5)债权本身不具有排他性。
物权的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
2、物权是对世权;
3、物权是绝对权;
4、物权具有排他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是什么
一、什么是物权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和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我国法律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二、物权与债权的区别1、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形式。财产权的静止状态体现为物权,在运动状态中又表现为债权,物权和债权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财产关系。2、除此外,物权具有自身的特点,表现在:(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又被称为对人权。债权要成为物权必须要完成一定的公示方法。(2)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3)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4)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而债权只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它并不具有公示性,设立债权亦不需要公示。(5)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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