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什么是公共物品

生活资讯 2023-05-07 20:20:56   点击量 : 6812  

作者 : 生活资讯通

名词解释什么是公共物品

名词解释什么是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的名词解释如下:

1、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一般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提供,主要由政府来提供。公共物品是相对那些可以划分为企业或个人消费单元的基本生活或生产资料等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物质产品和服务项目;

2、一般公共物品是指没有产权归属的物品,比如公共的鱼塘,空气等,公共物品是和私人物品相对应的。

由公园免票看市场条件下准公共物品多元化供给|公共物品名词解释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市场条件下公共物品的供给呈现多元化的特征。本文通过对公共物品本质、供给方式、效率等问题的探讨,分析市场条件下我国准公共物品多元化供给问题,探讨政府如何有效提高公共管理水平。
关键词:公共物品 市场 供给 公共管理
公园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承载着社会、生态、文化等多种功能,不仅反映了经济发展水平,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近年来,许多城市的公园陆续敞开大门、免票迎客。据新京报2010年6月报道,北京2010年在原有百余家免票公园的基础上,投资近80亿元,启动北京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公园建设,2011年底前,总面积约12万亩的28处大型公园全部免费开放。公园免票,是准公共物品供给范围的扩大,是公益性的最好体现。对公众而言,可以免费享受休闲、健康的公园文化,提高了生活质量;对政府而言,免票代表着城市文明的进步,体现了公共服务职能的进步。
1.公共物品与准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区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通常应用两个基本标准:一是排他性和非排他性,二是竞争性和非竞争性。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非竞争性,是指任何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
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特征不一定同时存在,如果某种物品只包含一个特征,或者具备不完全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时,该物品为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是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的物品。公园作为准公共物品,在入园者数目达到公园最大容量限制之前,任何入园者都不会影响其他入园者的利益,新增入园者给公园管理者带来的边际生产成本为零,但准公共物品的消费存在容量的最大限制,一旦入园者数目达到或超过最大限制时,新增入园者就会对其他入园者造成影响。
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如国防、空气等为纯公共物品,同时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如私家车、食物等为纯私人物品,部分拥有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的物品,如义务教育、博物馆、公园等为准公共物品。
2.市场条件下准公共物品的供给建构与效率
“公共物品是这样一些产品,无论每个人是否愿意购买它们,它们带来的好处不可分开地散布在整个社区里;相比之下,私人物品也是这样一些产品,他们能分割开并可分别地提供给不同的个人,也不带给他人外部的收益或成本。公共物品的有效率的供给通常需要政府行动,而私人物品则可以通过市场有效地加以分配。”
由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人们都会认为自己的需求对公共物品的总需求只是轻微的影响,不管付费与否或者付费多少,都能得到相同数量的公共物品,这就出现了“免费搭车”现象,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人们总希望免费或者少付费来享受更多的社会福利。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向政府错误地传达他们的需求或是边际利益信息以使他们被政府所分配的支付降至最小而获益,这样会导致市场机制决定的公共物品供给量远远小于帕累托最优状态,市场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失灵时,往往要求政府干预。正如马斯格雷夫所认为的,由于市场存在失灵问题,公共物品和有益物品应由政府提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共财政理论及政策体系中吸纳了公共物品理论的成分。目前我国准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包括:
第一,政府直接生产免费向公众提供,即由政府投资并组织生产,公众免费消费,其中最典型的是公园免票。公园免票扩大了受益范围,满足了不同阶层的休闲需要,使部分人群未因经济原因被排斥,体现了社会公平,有利于社会安定,但公园免票后也出现了环境压力加大、管理难度增大、管理资金短缺、“过度消费”甚至“拥挤”等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第二,公办公营、使用者付费消费,即准公共物品由政府控制、经营的企业提供,向消费者收取一定费用。所收费用一方面补偿企业耗费的人力物力,使之能提供更好的公共物品,另一方面可以使人们节约使用,自来水的供给即这种方式。这种准公共物品盈利甚微但关系民生,政府会根据财政能力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政府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中也不是万能的,其高度垄断的供给行为会破坏稀缺资源趋于最优配置的过程,造成交易成本的增多和社会资源的浪费,使政府供给处于失灵状态。一批主张经济自由的经济学家论证了“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可行性,并探讨公共物品的多元供给模式,其目的是探讨各种供给模式在公共物品供给中合理的定位。目前我国准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还包括:
第三,准公共物品供给市场化,通过政府与企业签订合约由企业提供。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共需求不断增加,公共物品的范围逐渐扩大,在政府财政能力不足,单靠政府难以解决公共物品供给情况下,市场化是准公共物品供给的一条新路,政府将原垄断的公共物品的生产权向私人企业进行转让,并签订合约确定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按照合约生产公共物品。合约签订之前,确定公共物品的生产是一个政治过程,政治机制在起作用,合约签订之后,公共物品的生产进入经济过程,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此种方式在西方得到广泛应用,是西方国家公共物品市场化的最主要形式。我国也逐渐开始采取这一方式,如公交车的运营。这一方式可以增加准公共物品供给的资金来源,为人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物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同时也对政府的决策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保证招投标过程的竞争性以及对公共物品提供合约的监督与实施。
第四,政府出售国有企业股份或创建合资企业,这样在准公共物品的提供的方面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比如道路、桥梁等投资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政府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缓解财政压力和资金困难,增加此类公共物品的攻击。但此种做法容易形成垄断,损害公众利益,所以政府需要通过一定的管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什么是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各有哪些特点

私人物品是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
所谓竞争性,意指增加一个消费者,需要减少任何其他消费者对这种产品的消费。
所谓排他性,意指产品一旦生产出来,付费才可以使用。
Public Goods and Private Goods
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是一对概念。经济学家们区分的标准是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而公共物品则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简言之,排他性是指一件商品我用了别人就不能再用,我吃了一口苹果别人就不可能再吃我吃的这口;竞争性是指我用了一件商品别人就会少用一件,我吃了一个苹果其他人可以吃的苹果就少了一个。显然,诸如城市道路、路灯、公共广场与绿地,都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路灯照亮了我回家的路,并不妨碍照亮我邻居回家的路;我得到了路灯照亮道路的好处,也并没有减少我的邻居得到相同益处的机会。而典型的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市场失灵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最普遍、最常见的公共物品之一是过道灯,它对在同一个楼层中的每一户家庭相同地提供了相同的功能。假如有一天过道灯坏了,你去换了一个灯泡,它在照耀了你的同时也同样照耀了你的邻居,但是他们没有为此付费却得到了好处,那么对你来说,最平等的方法是让你的那些邻居们也为此付费。但你的邻居也许会告诉你他们愿意让过道灯继续黑下去也不愿意为此付费,尽管他们并不是希望过道灯继续黑下去,而是将自己真实的想法隐藏起来,希望搭你的便车由你来替他们付费。当然,你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不会去和那些斤斤计较的人们去斤斤计较,并会慷慨地为此出钱换了那个坏了的灯泡。但是,假如那个灯泡的市场售价是50元,会怎么样呢?100元,或者是10000元呢?市场就这样趋近于失灵:假如没有任何外力作用,我们的过道灯多数都

什么是公共物品

我们都知道公共物品是个难点,公共物品一般应该由政府来提供。那?千万不要理解为公有的物品,公有还是私有,这是从法律的所有权角度说的。公共物品是从物品的自然属性角度说的。公共物品具备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即多一个人消费不会影响别人的消费;二是消费具有非排他性,即要阻止别人搭便车的成本很高。我们不妨以路灯来说一说什么是“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路灯这种服务类物品具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当一个人消费该物品时并不会减少其他人对同一物品的消费,简单一点说就是,该物品可以同时容纳很多人来消费、享受,这就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现在假设在某条马路上由于没有路灯、很黑暗,许多人在晚上行走的时候提心吊胆(如担心碰上不法分子、担心摔交),于是,擅长发现“商机”的你决心注册一个“启明”路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行人提供照明服务,并适当收取一定的照明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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