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个税返还应计入什么科目(退回个税手续费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生活资讯 2023-04-22 08:21:09   点击量 : 12050  

作者 : 生活资讯通

收到的个税返还应计入什么科目(退回个税手续费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收到的个税返还应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收到个人所得税代征手续费,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应付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退回个税手续费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个税手续费退回会计分录如下:

退个税手续费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税务局退给单位的个税手续费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2、”关于付给这2%的手续费的使用及分配问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第十七条作了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3、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

4、”现已将人所得税的管理纳入税收征收管理法。

5、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就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问题发出了财行[2005]365号文。

该文第六条第六款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6、”这是对“三代”税款手续费的意义及分配原则的最新规定,各单位都应贯彻执行。

7、对单位取得的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得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

9、同时,这项手续费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范围,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

个税手续费退回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返还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若企业收到该笔款项用于奖励给本单位职工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税收返还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如果是出口退税形成的,账务处理是,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实际收到退税款项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收到个税返还怎么做分录

法律分析:收到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个税返还是指付给的2%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发放给具体办税人员的手续费奖励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计入营业外收入,不上营业税。个税手续费返还,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其他收益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新规定的会计科目,该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他收益科目用以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属于损益类科目。而且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一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shenghuozixun/190404.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