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责任划分图

事故认定 2023-03-12 21:37:42   点击量 : 11169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交通肇事责任划分图

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详细介绍。总之,如果我们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积极报警,交管部门会派人到现场勘探,然后根据勘探结果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你对处理交通事故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到生活常识网网站咨询在线律师,我们将尽快为你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图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分为以下8种情况,下图就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图解。
      


▲如上图所示的八种交通事故情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一、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即A车全责;
      二、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均为变更车道的车辆负责,即A车全责;
      三、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未让交通标志及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A车全责;
      四、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均为A车全责;
      五、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的,均为A车全责;
      六、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辆的,均由右转车辆承担责任,即A车全责;
      七、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均由转弯车承担责任,即A车全责。
      八、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地一方先行的,全责,即A车全责。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三)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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