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两次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若第二次起诉离婚仍未果,可通过证明感情破裂来离。
中国法律指出,如夫妻中有一方要求离婚,可由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时需先做调解,若感情已无可挽回地破裂,则应予以判决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项均会被视作感情破裂: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施暴或遗弃家庭成员;
(3)屡教不改的赌博、吸毒行为;
(4)因感情问题分居两年以上;
以及其他类似原因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由提出离婚的一方发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离婚后可以反悔吗
一、在解除婚姻关系之时,若一方蓄意隐藏、转移、变卖或损害夫妇共同所有的财产,或是伪造证据试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可以给予其较少的份额甚至完全不分配任何财产。
同样地,当离婚程序结束之后,另一方如发现前述行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倘若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才发现此类情况,则可从发现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两年内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在男女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后的一年之内,如有一方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异议并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受理。
在此过程中,原告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着欺诈、胁迫等不当情形,否则其反悔诉求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若有一方以对方为法定婚姻过错方为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受理。
如果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满一年后才提出该请求,则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四、在离婚程序结束之后,若有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妥善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财产,经过审查确认该财产确实属于离婚时未曾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予以公平公正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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