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步骤程序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步骤程序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的步骤程序有哪些
讲起离婚这个话题啊,首先得清楚明白地知道法院是怎么处理的,这个过程就是立案、审理、开庭,最后再判决。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法院在正式开始审理前呢,最好先做个调解试试看,看看能不能缓和矛盾,实在不行的话就只能立即进行判决了。
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就是看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那么,起诉离婚会经过哪些步骤呢?让我给你简单介绍下吧:
第一步,去法院状告你的丈夫。
一般情况下你需要去立案大厅提交申请;这里呢,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会来审核你的资料,如果你符合立案条件,他们就会给你立案。
要是你们俩不住在同一地方,而且你是女的,那就得跑到你老公那边去起诉他了。
当你提出离婚诉讼申请的时候,记得带上这些东西:
(1)请求法院判你们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第二步,立案大厅审核通过后,他们会给你发一张立案通知书,然后你拿着这份通知书去交50块钱的诉讼费。
这样一来,法院就正式受理你的案件啦!
第三步,法院的立案庭收到你的案件后,会把它转交给民事庭,由民事庭来审理。
第四步,民事庭接手案件后,会给对方发传票,告诉他在某个时间点过来应诉。
同时,法院也会通知你过来参加诉讼。
第五步,等到你们都到了法庭之后,法院会进行调解(这可是必须走的程序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诉讼离婚最快有多久
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当事人应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其次,人民法院将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若调解顺利达成协议,则法院会制作调解书以备日后执行;若调解未果或者无法调解,审判庭将对该案进行正式审理并做出裁判。
如果人民法院选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涉案纠纷,那么从立案之日起通常需要经历六个月的漫长周期方可得出最终裁决;而对于那些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则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即可完成审理工作并作出法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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