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通过协议离婚需冷静期吗?

离婚 2024-03-16 17:27:47   点击量 : 6760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如果有以下几个法定情形,应当判决离婚。

1、对方同居,重婚的。

2、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

3、对方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满两年。

5、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被宣告失踪的。

这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少于六个月,如果有一方上诉,费时更多)

二、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所有工作都可以由律师做,只不过开庭时本人需要露面。

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5000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为了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因此如果有经济条件,并且不想过多的浪费时间,可以委托律师来做,在开庭时出席就可以。

我国的离婚案件时我国民事案件重要的类型之一,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此时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然最终是否能够判决离婚,则还要看女方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当然,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也是有可能被调解离婚的。

三、通过协议离婚需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需要三十天冷静期。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用冷静期。且一般为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离婚等事项达成协商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怎么进行协议离婚?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

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只有协议离婚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登记和发放离婚证这是离婚的流程。协议离婚需要按照属地管辖规定,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其离婚手续是否齐全。对符合条件且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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