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离婚 2024-03-16 17:27:11   点击量 : 1054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申请。

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离婚财产是国外的店面应该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要分割国外的店面就应该向店面所在地的法院交诉讼状,因为店面属于不动产,因不动产分割引发的纠纷,都只有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才具有管辖权,直接向国内的法院递交诉讼状的话,法院一般都不会立案的。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三)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四)出具公证书

其实,签完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以后,最重要的事情是及时的办理离婚证,因为双方不领离婚证的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办理公证的时候也会要求双方提供离婚证。尽快执行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才是最有利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如果我有份协议需要公正,手续怎么办?需要到哪里办手续!程序怎么走?都需要什么?

协议公证程序: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②申请公证的文书;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④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出具公证书

5、送达公证书并签字

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离婚在现在的社会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了,很多离婚的原因是出轨或者是因为感情的不合,一般离婚都是正常离婚但是也有闹上法庭的,那么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呢?

  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1    一、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公证处办理。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根据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离婚财产公证书范本

  ( )××字第××号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______________(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婚前财产协议,并在婚前财产协议上签名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协议双方的行为和协议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xx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三、先办离婚证还是先办财产公证

  先办离婚证还是先办财产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在我国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2    一、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

  1、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应当去公证处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公证需要携带财产的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离婚后房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三、离婚后是否一定要进行房产公证

  1、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分割的,离婚后可以另行分割,不需要公证。只须凭协议和离婚证书、证明所分割的财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证据材料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即可。

  2、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3    一、离婚财产公证去哪里进行?

  离婚财产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两个人因为感情破裂办理离婚时除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最难的应该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了,因此有的夫妻为了避免因财产问题拖延离婚的进度,就会在离婚前先进行离婚财产的公证。

   二、办理婚后财产公证主要有四个步骤:

   1、申请:

  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申请公证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公证处对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受理的公证事项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3、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公证质量最关键性环节。

   审查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要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要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章是否齐全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4、出证:

  出具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的活动,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

  出具公证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的身份真实、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资格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证明对象的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

  (4)公证程序合法

  离婚财产公证的目的在于合法的对财产进行分割,避免出现一方私自转移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财产公证并不免费的,需要涉及到对双方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所以需要交纳一定的公证费用,另外在调查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还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证明文件等。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

离婚后没有必要办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2)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判决离婚的还应提交原法院出具的该判决书已生效的裁定证明);(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离婚公证只能根据根据离婚证书、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证明当事人在何年何月何日离婚,并不能证明当事人现在是否再婚。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公证处对其未再婚的声明进行公证;(5)如果为解放前离婚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应当详列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离婚时间、离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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