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应当怎么离婚

离婚 2024-03-16 17:21:57   点击量 : 1631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应当怎么离婚

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应当怎么离婚

对方不肯签离婚协议的,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只签了离婚协议书不算离婚。还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办理完离婚手续才算离婚。即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本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会核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有了妥善安排,查明符合离婚条件,双方才算正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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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拒绝离婚怎么处理,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提起男方拒绝离婚怎么处理,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另外,还有人想问如果男方不肯协议离婚怎么办?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男方不愿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怎么办,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男方拒绝离婚怎么处理

1、男方拒绝离婚怎么处理: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同意是离不了婚的,离婚证的申办材料中有离婚协议书要求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男方不愿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怎么办

2、男方拒绝离婚怎么处理:如果男方不肯协议离婚怎么办? 离婚要么协议离婚要么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诉讼离婚呗

去起诉离婚呀。这是我抄来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希望对你有用:1、关于离婚的条件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及费用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3、男方拒绝离婚怎么处理:男方不愿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怎么办 男方愿签字的无法离婚登记手续,女方可直接向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男方不肯协议离婚怎么办。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管辖: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一)对不在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老公不同意协议离婚该怎么办。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老公不同意离婚的办法。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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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以最快的速度离婚?

你好,对方不愿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应该在起诉3个月内判决,普通程序最迟6个月,如涉及二审,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另外,离婚案件如第一次法院不判离,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需要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所以,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案件,诉讼离婚可能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如果涉及审计、评估不计入审限则时间更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176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样才可以离婚?

一、首先,要明白一点:目前离婚的方式有且仅有两种

第一种是,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就可以前往民政局协议离婚。

第二种是,有一方不自愿离婚,或者双方自愿离婚,但不想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其次,要明白一点:去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并不是说第一次就可以成功离婚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那么,第一次离婚诉讼是可以成功离婚的。

但如果有一方不自愿离婚,那么,第一次离婚诉讼不一定能够判决离婚,需要分析判断一个核心因素: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有明确的判断依据的,并不是靠主观的感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第一次离婚诉讼,结果判决不准离婚的救济措施

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就要赶紧采取分居的措施。等双方分居满一年后,重新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分居满一年,是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开始计算的,之前的分居期间是不计算在内的。

如果离婚有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

一方不同意可以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这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分居的时间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可以申请诉讼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哪些条件不允许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军人配偶不同意离婚的不能离婚;
三、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五、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不能登记离婚;
六、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不能登记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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