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处理?重度抑郁症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24-02-11 20:19:49   点击量 : 4285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离婚诉讼期间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处理?重度抑郁症可以离婚吗?

一、离婚诉讼期间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期间损毁他人财物行为属于违法的,行为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夫妻共同财产中原告恶意毁坏财物,其中有被告的部分,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时,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重度抑郁症可以离婚吗?

一方有抑郁症能离婚,可以使用如下方法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一方患有抑郁症不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患有抑郁症而起诉离婚的,一般不准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

我国法院一共有四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基层(区、县、县级市级别)、中级(地级市、自治州级别)、高级(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级别)和最高(国家级)人民法院。

正常离婚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地。也就是说如果你要起诉对方离婚,要去被告的户口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

注意:

如果被告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不包括被告在外地住院治疗的情况),该地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务中,若能证明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证据,像居住证(暂住证)、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由人社局颁发的工作居住证等,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没有,只能去被告户籍地起诉;其实这种情况很常见,尤其在一些人口净流入强省,北上广、江浙地区,很多夫妻可能在这工作很多年了,一开始可能办了居住证,居住证一年一续,续期要求也不严,后来虽然一直在此居住,但没有续期;一方想起诉离婚,但居住证已过期,也开不出居住证明,原告往往就得回被告老家户籍地起诉离婚。

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不服一审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还不服,除离婚外,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若有异议,还可以到更上一级的人民法院即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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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抑郁症可以离婚吗

女方有抑郁症可以离婚。如果女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或提出与丈夫协议离婚,都属于合法的途径。老公如果同意,双方可以写个离婚协议书。不同意的话,对方起诉是权利,也没法阻止,应诉即可,提出不符合离婚调解的理由并不同意离婚。
离婚材料有什么: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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