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居两年对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办
一、分局居两年对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办
1、分局居两年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双方无法协议离婚,但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两年怎么提供证据
协议离婚是不需要证据的,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了。但是诉讼离婚一定要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事实,法院才会判离。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对于男女双方分居时间已经长达两年,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形,想离婚的一方,需要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相关证明分居时间确实已经满满两年了的证据,对于证据不充足的情形,即使离婚诉讼被法院受理,最终也极有可能并不会被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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