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办理好离职手续可以不去吗
试用期办理好离职手续可以不去吗
一、试用期办理好离职手续可以不去吗
在试用期内,员工拥有自由选择离职的权利。
对于处于试用期的员工而言,他们原先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如同正常工作期间应享受的一样,应该得到妥善的处理和支付。
若有任何拖欠或不足额支付情况发生,当事人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试用期的时长,并无明确的最短期规定,但却存在着长达六个月的上限。
这个适用范围意味着,当企业首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明确的试用期超过了六个月以上,那这家企业的行为就是违规的。
若企业无视法规规定,恶意约定过长的试用期时间,这时还未开始执行试用期的阶段,劳动行政部门就有权要求企业改正错误,从而避免不法约定的试用期变为既定事实,确保对员工权益的有效保护。
如果这段违法有效期本已被实际实行,那么企业需要按照试用期结束后的员工每月基本薪资水平,按照已经度过的试用期期限,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多次跟我协商离职,我不同意,我可以提起上诉吗
在面临解除劳动合同时,当事人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寻求解决方案;如未能得到满意答复,可首先尝试向自身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调解失败以后,还可进一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申请。
如果上述途径均无法生效,当事人还可以选择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有异议者,将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救济。
需要指出的是,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任何形式的法律违规情况,劳动者仍应坚守岗位并主张用人单位恢复原有的劳动关系;反之,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未触犯任何法律法规,那么劳动者将不得继续留任原职位。
昨天刚办的入职手续,现在不想做了,请问会负法律责任吗?
刚办的入职手续,现在不想做,需要与单位协商一致。办理入职了不能不去上班,除非与单位协商一致,对于职员擅自不按照规定上班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而一旦此行为导致单位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那么单位可以要求职员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职员在办理入职手续之后,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上班,若不能正常上班的,需要请假。如果在入职手续办理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员需要将自己欲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告知单位,在单位许可、办理离职手续后,才可以不到单位上班。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之后不去上班算自动离职,劳动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也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1、办理入职了不能不去上班。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之后不去上班算自动离职,劳动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2、入职后职员如果想要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如果约定了试用期的,则需要提前三天。3、职员入职后不上班,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辞职可以马上走人吗?
试用期辞职不需要30天,其他三天通知企业即可,但不能立即离开。
企业必须将证件与工资发给你,扣押证件和不发工资都是违法,你可以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
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我进一家公司一个月不到,准备辞职,还在试用期 。交了辞职信以后就可以离开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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