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招来的人做不出成绩试用期可以辞退吗?

劳动法常识 2024-06-21 17:49:38   点击量 : 9187  

作者 : 网络

高薪招来的人做不出成绩试用期可以辞退吗?

一、高薪招来的人做不出成绩试用期可以辞退吗?

本企业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特定的缘由解除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同时针对该种情况所应给予的补偿亦会有所差异。

以下为详细说明:

1.如系无正当理由而辞退员工,本企业需承担向其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责任。

2.若在劳动合同期满之际辞退员工,本企业须考虑给予适当的经济性补偿。

3.在特殊情况下,当本企业因经济因素进行裁员时,若决定解除与某位员工的雇佣关系,也需支付相应的经济性补偿。

4.若员工严重违犯本公司的相关纪律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本企业则无需就此情形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在试用期也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也是受到劳动合同的保护的,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则也是需要追究相关的违约金的,具体情况下,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进行明确认定,无法处理的可以诉讼来进行解决。

二、无缘无故被老板辞退可以要赔偿吗

若员工由于无正当理由而遭受公司解雇,则有权对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经济补偿方面,按照该员工在当前单位所累积工作时长,每满一整年即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当事人作为补偿金。

如果该员工作业时间超过半年但未满一整年,便将这段期间视作一整个年份来计算;如果该员工作业时间不足半年,那么仅需给予其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进一家公司一个月不到,准备辞职,还在试用期 。交了辞职信以后就可以离开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试用期觉得工作不合适可以辞职吗?

可以辞职的。

试用期发现工作不适合自己,无论是因为工作环境、同事关系、发展前景、工资待遇等等问题,只要综合考虑不合适,那最好还是赶紧离开,不要浪费自己珍贵的时间。

在职场里,试用期就是一个双方共同选择的时期,打工者经过层层面试进入公司,再经过1到3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公司在此期间观察员工是否适合这份工作,是否能完成公司的相关任务量,而员工在此也是一个适应公司新模式的过程。

扩展资料: 试用期注意事项

1、职场小白尤其容易犯的一些错误,就是借谈论公司好与坏来展现自己。你身边的员工都是老员工,在公司里边工作有一定的时限,还没有对公司提出来任何的好与坏的建议。

2、很多职场小白其实还没有把学校和职场真正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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