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不买社保违法吗

劳动法常识 2024-06-21 17:49:40   点击量 : 11766  

作者 : 网络

一、试用期三个月不买社保违法吗

这是违纪行为,新录用单位在最初的三个月试用期内应为员工缴纳社保金。

依据现行法规制度,雇佣关系自开始用工的那刻便已确立,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合法用人主体有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其员工按时足额地缴纳法定社会保险费用。

同时,试用期亦被纳入到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时间段范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3个月不买社保属于违法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内也应该购买社会保障福利,不进行此举是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

1. 只要劳动合同生效期间存在,那么相关的社会保障福利就必须照常支付。

而试用期的时间通常会被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间内,因此,需要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福利。

2. 应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试用期的具体期限,任何口头形式商议的试用期都难以得到认可,因为这实际上是在履行已经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所确定的期限。

3. 根据我国制定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从员工开始工作的那一天算起,在三十日内为他们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对于那些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有权核定他们所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额度。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定标准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话,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则将命令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缴纳或补充,同时从欠缴的那一天开始,每天对其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到时仍然无法进行缴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会对其欠缴金额处以至少高达欠缴金额一倍,但上限不超过三倍的罚款。

当劳动者遇到类似不愿购买社会保障福利的情况,可以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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