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口头辞退有效吗

劳动法常识 2024-06-21 17:49:39   点击量 : 13353  

作者 : 网络

一、试用期口头辞退有效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明确规定,雇主在试用期内有权利解聘员工,然而在此之前,雇主要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员工未能满足岗位录用标准。

如若只是以口头形式进行解职通知,而未提供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雇主有义务在解约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及时提供关于此项事宜的确切证明,并于第十五日起为员工处理个人档案及社保关系的交割事宜。

持有劳动合同的员工也应遵循相关规定,配合完成工作上的转移接替手续。

当雇主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时(根据本法律的具体条款),其应在工作交接终结之时履行支付义务。

此外,雇主应对已经解约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件,至少保存两年以便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试用期随时辞退员工有赔偿吗

您有权主张获得补偿。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地将您解雇,此行为涉嫌违法。

用人单位不能仅基于试用期所表现出的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应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以及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设定的知识储备、技能水平、体质情况、品德修养等条件作为衡量标准。

当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这些标准时,用人单位须出示充分的有效证据。

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中未满足录用条件的话,用人单位无权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它将要承担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

其次,在试用期内,若劳动者无法胜任岗位需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另外一方面,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为每服务满一年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不足半年的(即少于六个月)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那么它就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服务满一年就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金额。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laodongfa_4/59590.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