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一、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在符合法定条件且扣除劳动者过错因素的情况下,企业方可通过合法途径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也必须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若员工出现严重违背这些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工作上严重失职并导致公司面临重大损失等不当行为的话,雇主可以依法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费用。
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如何进行补偿问题方面,须分别考虑以下三个不同的情况:首先,如果使用非法手段终止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为员工支付赔偿金;其次,如果选择与员工协商解决、或在无过失情况下解雇员工以及通过经济效益裁员这几种情况要想终止劳动合同,那么也是需要根据员工的具体服务年资来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费用的;最后,如果是因为员工犯错被解雇的情况,企业就不需要再为此支付经济补偿费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关于职工被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经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并不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所提及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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