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公司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一、公司改制后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1、公司进行改制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公司改制后,公司和劳动者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企业改制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1、正确确定债务的承担主体,是处理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承担问题的关键,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前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客现实际,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被改制企业改制前的债务原则上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
2、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改制企业的债务,是具有法律或法理依据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和吸收股权式企业兼并实际上就是企业合并中的吸收合并,脱壳经营等形式的企业分立改制,符合企业分立的特征。企业法人的合并与分立是企业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的,由存续公司或新设立公司承继原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采用增量吸股、存量转股、先转后还等吸股方式。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而公司改制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公司改制后,公司和劳动者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原国营企业改制成股份制后全部职工都到了退休年龄,企业还存在吗
不存在了。
应该是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但是该持有的股份还是有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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