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

会计常识 2023-08-03 14:43:06   点击量 : 10321  

作者 : 企业会计通

公司工会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

对于“工会经费”这个概念,清楚的财务人员并不多。工会经费每个企业都需要交吗?如果单位没有成立工会也要交吗?今天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什么是工会经费?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呢?

01、工会经费是什么?

工会经费,也就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比如工会组织日常组织的一些学习、竞赛、技术交流或者困难职工帮扶费都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其实准确地说,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拨付的活动经费叫工会经费,未成立工会的拨付的叫工会筹备金。

02、未成立工会也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吗?

很多人以为,没有成立工会就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

原因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现在有些地方开始有相应的规定,对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基本都是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缴纳筹备金的。对于新办的企业,有些地方规定开办成立满6个月开始,也有些地方是满12个月开始缴纳。

所以未成立工会也要缴纳工会筹备金,具体要以当地工会法实施办法为准。

03、工会经费如何缴纳?

1、先缴后返

总原则:先全额缴纳后返还。

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向工会组织或者税局拨缴工会经费,然后其中60%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拨缴建会筹备金(待成立工会开立账户收后,上级工会会将当年留成部分返拨至缴费单位工会账户,以前年度未成立工会时缴纳的筹备金不再返拨)。

注意:全部职工包括在公司领薪的正式职工和临时职工,但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兼职学生;工资总额包括发放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

2、分级拨缴

根据每月计算出的工会经费(即: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剩余60%的部分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未设立基层工会的,等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

一、工会经费政策:

小微企业2020年的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根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

二、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扣除凭证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四、从工会经费中支付员工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一条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小规模企业工会经费的收费标准

按员工工资总额的2%计缴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来源:(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
(2)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工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工会经费的计提和拨缴以单位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为计费依据,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对于帐务不健全的单位,按全市社会平均工资和单位的全部职工人数核定工资总额,再按规定比例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提取工会经费时,应提工会经费=计税工资总额*2%。
其他计税依据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
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
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工会经费征收依据规定: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
2.应成立工会而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
3.国家金融、保险企业、省移动、网通、邮政、105队、11大队企业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工会会员费收取标准相关文件

法律分析
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工会费2020年缴纳标准

工会会费收取标准,视情况如下:一、企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1、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2、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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