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过错能作为离婚条件起诉吗
自身过错能作为离婚条件起诉吗
自身过错能作为离婚条件起诉吗
一、存在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无过错方如果不同意,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也可以判决离婚。
二、《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我国是世界上离婚最自由的国家,实行的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婚姻制度,我国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条、第3条对包括离婚自由在内的婚姻自由做了原则性规定,第31条、第32的规定,更是具体的体现了离婚自由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离婚不受离婚原因、不受当事人过错、结婚时间长短等限制,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实行无限制的彻底的破裂主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更加明确的体现了这一原则,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从立法目的上考察,法律规定的将因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作为法定离婚理由,应当是针对无过错方而言的,不应当包括过错方。立法者绝不是为了方便重婚者或实施家暴者离婚,将重婚或者家暴行为规定为法定离婚理由,是为了保障无过错方能摆脱痛苦的婚姻,重新追求幸福的权利,也就是说,重婚或者同居,以及事实家暴、赌博、吸毒等,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因此,对于过错方以自己的过错提出离婚,是不应当认定符合法定离婚理由的。如果过错方以自己与他人同居的事实等过错提出离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应当不准许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适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判决离婚。
事实上,因一方的过错引起的离婚,一般都是因过错方的过错,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使另一方绝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而当过错方提出离婚时,如果无过错方表示原谅过错方的过错,不同意离婚,这样的婚姻夫妻感情并不一定都已经破裂。因此,在过错方以自己的过错作为法定离婚理由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判决准许离婚是不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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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的。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原告应当为婚姻关系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明确的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并不限制过错方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当中的过错方可以起诉吗
可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的,这样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即便是强制维持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对夫妻双方都将痛苦不堪。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在经济上应当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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