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
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
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由于离婚纠纷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因此,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在此类案件中,因被告人长期失踪而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也同样会对原告造成伤害,侵害其合法权益。
因此,可先诉至法院,由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其妻的通知义务,一旦60日的公告期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另外,丈夫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如宣告失踪的,可另行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在宣告之日起即告解除。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自己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离婚的,法院会发公告给对方如果对方不能到的话那么就可以离婚了,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所消耗的时间还是比较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生活常识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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