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多了老公不肯离婚怎么办

婚姻常识 2023-01-28 14:50:34   点击量 : 6561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分居一年多了老公不肯离婚怎么办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办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条件

1、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形成《离婚协议》

2、经过离婚冷静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规定,目前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写好协议书,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申请了。还有一种就诉讼离婚,当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我们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生活常识网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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