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否可以离婚
精神病人是否可以离婚
妻子是精神病人,怎么才能离婚
【网友咨询】
我与妻子结婚12年,现有一个8岁的女儿。几年前,妻子脾气变得越来越古怪,有时无缘无故打骂孩子,有时又哭又闹砸东西,后经诊断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经两年多的治疗病情并未见好转。我实在是无法忍受这种家庭生活,想与妻子办理离婚,但去民政部门却被告知无法受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登记离婚要签离婚协议,需要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精神病患者恰恰不具有相应的辨认、表达能力,更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民政部门对此种情况的离婚是不予受理的,要通过诉讼解决。而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感情破裂,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明确:“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久治不愈是举证关键,可能会面临较为漫长的诉讼程序。
此外,精神病患者的离婚诉讼还有一些问题要注意,一是认定问题。法院要结合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参照医院诊断证明,必要时还得综合病人邻居、村委会的证明,来对当事人患精神病以及民事行为能力情况进行认定。二是变更监护人。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第一监护人是配偶,而诉讼中监护人又是其法定代理人,一旦涉及离婚的话,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需要从患病者的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中变更监护人。三是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子女应以对其成长有利为原则,而财产分配上,如果精神病人离婚后生活困难,非患病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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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精神病的人能离婚吗
对方有精神病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是可以离婚的,此时由于有精神病的一方不是完全民事能力人,所以需要采取诉讼的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若想要离婚的一方是精神病的监护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准予离婚。精神病人离婚监护人会变更,一般是在离婚之前就需要由精神病人父母,或成年兄姐,申请变更为当事人监护人,由当事人的监护人代替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协议离婚又称为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达成合意而解除。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才能有效,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缺乏达成有效离婚协议的要件,故此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不允许精神病人办理协议离婚其实是对精神病人利益的保护,以避免精神病配偶利用精神病人的疾病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精神病人一般属于限制或者是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具有独立的签署离婚协议的能力的,故此无法采取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若是配偶另一方因对方是精神病人,故而想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般情形下是会判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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