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对方出轨怎么要精神损害赔偿
2023对方出轨怎么要精神损害赔偿
一、对方出轨怎么要精神损害赔偿
1、《民法典》规定对方出轨不一定会有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法律依据:《最高人法律依据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1、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3、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要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无过错方可以同时主张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当然这个赔偿主要是精神方面的,因此就要先搞清楚怎么要精神损害赔偿。
一方出轨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呢
首先要满足 离婚损害赔偿 的条件,然后提供对方出轨的 证据 材料,最后索要 精神损害赔偿 。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 离婚诉讼 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 离婚 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请求损害赔偿提起 诉讼 等等。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 (三)实施 家庭暴力 ;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方出轨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如果因另一方婚内出轨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扩展资料:
案例:配偶婚内“出轨” 离婚后可申请精神赔偿
来自北京法院的一起案例显示,陆某、陈某登记结婚育子陈某某。2011年陆某、陈某开始分居并持续至今。陈某某自双方分居后跟随陆某生活。陆某称陈某在此期间认识了其他女性,并一起生活,陈某认可曾有此事。陆某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要求陈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5万元。
河南也有一起类似的案件。2003年原告周某与被告张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2013年7月,张某提起与周某离婚之诉,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之后,周某再次起诉,诉称离婚后才发现2013年5月张某与案外某女生育一女。周某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这两起案例涉及的精神损害赔偿均得到法院支持。
对于北京法院的案例,法院准予二人离婚。法院认为,鉴于陈某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与其他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应认定在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问题上,陈某具有过错,对陆某要求陈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支持。判决陈某给付陆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对于河南的离婚后要求出轨者支付精神赔偿的案例,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张某给付原告周某精神损害赔偿15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fj.people.com.cn/n/2015/1211/c372371-27295131.html"target="_blank"title="人民网-配偶婚内“出轨”离婚后可申请精神赔偿">人民网-配偶婚内“出轨” 离婚后可申请精神赔偿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hunyin/237.html
上一篇: 妻子出轨财产怎么处理
下一篇: 2023离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