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登记离婚包括两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只有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才能通过登记程序来离婚。登记离婚在双方当事人领取离婚证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对于诉讼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当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调解结果不同,就产生不同的离婚方式:
调解离婚: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即发给离婚调解书,这就是调解离婚。
判决离婚: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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