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能否证明父母感情破裂

婚姻常识 2023-01-31 21:53:45   点击量 : 11779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未成年子女只要具有一定的认识和判断能力,能正确表达意志,证明父母感情破裂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由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准予或不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标准。因此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做出判断。”

因此,未成年子女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属于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具有一定的认识和判断能力,能正确表达意志,证明父母感情破裂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证明父母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生活常识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hunyin/2178.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