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了他不交房贷能出租吗
分居了他不交房贷能出租吗
一、分居了他不交房贷是否能出租
1、分居了,一方不交房贷,可以与其协商后,出租房屋。我国法律规定,分居并未离婚,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夫妻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除因日常生活支配外,应当经过双方协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分居房贷怎么办
1、虽然分居,但没有离婚,还属于夫妻关系,二人之间的分配比例只对两个人有效,不能对抗债务人,所以如果对外欠债的话,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两人都得还的。首先要看这处房产是不是婚前购置。如果是婚前购置,户主是你,那就是你的财产,你的债务,你需要自己承担房贷。
2、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那样的话应该可以,因为你们处于分居阶段,还没有提起离婚,那就说明你们的婚姻关系还处于存续期间,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你们的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属于共同债务,可以请法院调停偿还比例。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
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房贷没还清可以把房子租给别人吗?
可以的,目前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多贷款买入几套房,然后等升值。过程中房贷还款的主要来源就是租金。
在房产证书上写上你的名字之后,房子的所有权就在你这里,你和银行只是债务关系。不会影响到房子的其它用途。
扩展资料:
利率改动:
1、以一套建筑年代在2007年9月,出售总价在100万左右的普通住宅为例,
当前实行营业税优惠政策,该房产已满两年,出售免征营业税;待营业税政策过期后,该房产未满五年,需全额征收营业税,即需缴纳55000元营业税。
2、由于以营业税为主的现有优惠政策的时间节点仅截止到2009年年底,若2010年优惠政策不能得以延续,则直接导致房龄在3-5年年限间的二手商品房交易量出现下滑。
而且,交易税费税基的恢复也将会加大业主税费缴纳的额度。考虑到业主交易税费转嫁已成惯例,税费政策的调整将会直接加大购房者的购房成本。
3、以一套建筑年代在2007年9月,出售总价在100万左右的普通住宅为例,当前实行营业税优惠政策,该房产已满两年,出售免征营业税;待营业税政策过期后,该房产未满五年,需全额征收营业税,即需缴纳55000元营业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贷
婚后买的房子 一方不同意,另外一方能私自出租吗?房子夫妻还在居住
夫妻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4、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5、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7、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8、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9、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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