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民法典关于离婚感情破裂的条件

婚姻常识 2023-01-31 12:34:19   点击量 : 7026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感情破裂的条件

1、《民法典》第1079条中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审理主要是基于案件争议的重点来证明。因此,在离婚的情况下,原告和被告都必须在争议焦点中提供自己利益的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您是最多的律师可以帮助您获得支持,分析需要收集的证据并根据具体情况收集,以便更有可能在离婚诉讼中获胜。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生活常识网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hunyin/1881.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生活常识网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15053971836@139.com

备案号:鲁ICP备2022001955号-6 联系方式:15053971836@139.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