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怎么样
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怎么样
离婚调解书效力
民政局就离婚事项早已备有事先草拟好的固定文本,当事人只需按照要求填充好内容即可。民政局工作人员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基本不审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因此,协议书中涉及对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是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确定下来,因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不同,措词的使用不规范,内容的考虑不周全等等,极易使协议书产生纠纷,留下隐患。
而经过法院调解的协议离婚,是经过律师、法官诉前诉后的层层把关,将调解书的每一条款逐条审查,仔细斟酌并确保今后可供强制执行,所以不会留有任何隐患,更彻底的解决双方财产问题。
通过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离婚,有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在法律角度上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法院的调解协议,对方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查封、冻结、甚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协议。由此笔-者认为离婚调解书更有保障。
离婚协议书效力
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有效,但是法律规定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而先前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协议书,其中所约定的内容并不是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一旦双方对协议内容产生争议,导致纠纷的产生,更加说明婚姻登记机关中的协议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吗
离婚由法院调解后发出的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效力一样,若调解书的内容是解除双方夫妻关系,则生效后即为离婚状态。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当事人无须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直接凭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原先的婚姻关系已经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身份关系。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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