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中有什么例外

婚姻常识 2023-01-30 00:31:36   点击量 : 14058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中有什么例外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例外:

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

1、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审判实践,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

(2)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3)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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