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分居可以离婚吗

婚姻常识 2023-01-29 16:39:01   点击量 : 4202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分居可以离婚吗

一、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1、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形,人民法院会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或判决准予离婚。

(2)双方都同意离婚的也可以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异地而居,能否认定为分居

夫妻异地生活,如果感情不和,且有相应证据,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法官一般会做基本判断,如结婚时是不是异地,怀孕时是不是也是异地等,以及相关的关于分居理由的规定等等。

三、离婚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离婚起诉的流程要经过申请、审查、受理、到庭、开庭、判决等步骤和手续。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方要到另一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一方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当事人一方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当事人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一方同意另一方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一方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一方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在我国感情不和的当事人双方,在进行提出相关离婚的请求时,需要费和我国的相关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双方需要在感情不和时,需要分居两年以上才可以提出离婚。我国的相关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应的审判。

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分居两年可以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也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之一,但也并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并不会也不会自动离婚。

所谓的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的,是人民对法律条文的误解。另外要注意的是,即便分居满两年,也不能视为自动离婚。协议离婚是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才能生效,起诉离婚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判决离婚才是生效的条件。

离婚简介: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晋书·愍怀太子遹传》:“初,太子之废也。妃父王衍表请离婚。”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贤媛》:“贾充前妇是李丰女,丰被诛,离婚徙边。”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三:“郭知运以离婚为逐客。”曹禺《北京人》第二幕:“他,他疯了,他要离婚。”

印度法院准许一对夫妻用网络电话办理离婚,他们因而成了全球第一对以网络电话离婚的夫妻。

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分居可以离婚吗

婚姻法规定的是因夫妻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以上的,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但并不能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所以说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以分居满两年,属于确认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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