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需要解约函吗
居民医保需要解约函吗
一、居民医保需要解约函吗
居民医疗保险关系随着劳动关系而转移的,需要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解约函,劳动关系解除后,在15天内办理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程序如何
1、人事处提供本单位的经过工会讨论并且走完公示程序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规章制度,尤其是据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
2、人事处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证据。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后,财务处应当结算并给付劳动者薪资;
6、劳动合同解除:在薪资结算完毕后,劳动合同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所以社保关系转移需要解约函。
停止居民医保保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因转入单位,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停保的,需要以下手续: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签订的“招工备案表”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他原因办理停保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社区盖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原件。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转入单位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停保,我们想要办理居民医保停保的话,在这个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在这个时候需要用到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城乡居民医保怎么办理停保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二、居民医保怎么办理停保
因转入单位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停保的,需要以下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签订的“招工备案表”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原因办理停保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社区盖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原件。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二、居民医保怎么办理停保
因转入单位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停保的,需要以下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签订的“招工备案表”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原因办理停保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人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社区盖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表》原件。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生活常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dsy56.com/htzz/33633.html
上一篇: 解约函上的章有要求吗
下一篇: 建筑行业停工多久可解除合同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15053971836@139.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