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函上的章有要求吗

合同终止 2023-03-20 21:08:11   点击量 : 1852  

作者 : 生活常识网整理

解约函上的章有要求吗

一、解约函上的章有要求吗

如果是单位签了解约函的,对盖章有要求,单位应该在解约函上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解除的效力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为了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合同解除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债权人可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债务人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而且还包括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所应赔偿的损害一般包括: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债权人因失去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人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果单位签发解约函的,解约函要加盖单位的公章。

解约函上盖合同章可以吗?还是必须人力资源的章?

公司的公章。

同当事人一方为解除合同向对方提出的函件。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人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 被保险人可以随时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并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这就是所谓退保。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解约函办理具体流程

1、学生提交电子版《应届毕业生解约申请表》。

2、招聘经理审核《应届毕业生解约申请表》。

3、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

4、申请两周左右,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到财务部缴纳违约金并提交收据。

5、人力资源部出具解约函。

6、如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解约函

解约函上盖人事章还是公章

1、如果公章和人事章都备案了,那么盖这2个章都是有效的;

2、一般情况下,只有公章会经过备案,所以还是加盖公章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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